加勒是锡兰岛上的重要商业口岸,此地又是前往印度贸易的沿途中转地之一,而锡兰本身也有相当多的香料和宝石的出产,所以很多船只会在这里靠泊,补充食水,整修船只,交易商品。所以修船厂的规模颇为可观。
不过李华梅把格里芬号拖进修船厂之后,这里的估价却高达三千西班牙比索――12磅加农炮的威力实在太过显著,船壳上打出了不少破洞不说,临高独有的葡萄弹对甲板和帆缆的洗劫使得帆缆全部报废,三根桅杆要更换,甲板上也有大量的破损需要修补。除了金钱,还得花上三个月的工期。
李华梅有些迟疑,她原本打算修复格里芬号之后作为自己的旗舰使用――既然要正式投奔澳洲人,自己的“本钱”就得雄厚一些才好。格里芬号的吨位和船型都很合乎她的心意。但是这开销和工期都让她难以接受。
正在迟疑间,出现了一个戴着一只眼罩的西班牙绅士,他提出以九千西班牙比索的价格购买格里芬号――包括上面的大炮、火药和货仓里运销来得武器:包括数百支火绳枪,一些刀剑和几门小炮。
这个建议立刻打动了她,虽然格里芬号是艘不错的船,但是她第一耽误不起时间,第二也不愿意在这上面花太多的钱。再说等到正式投髡之后,很可能从澳洲人那里弄到更好的船。
于是这笔买卖在讨价还价中以一万比索成交。西班牙绅士很爽快的拿出一张可以再果阿和澳门兑现的印度婆罗门商人的支票付了账。
她唯一的要求就是拆下船头的鹰狮船头雕――为此差不多损失了五百比索,不过李华梅觉得很值:她现在终于有了一件连澳洲人都没有的东西了。
卖掉了受损严重的格里芬号,杭州号的维修就很快了。李华梅一边督促修船一边处理战利品。
主要的战利品就是俘虏。由于上次她们姐妹在这里和葡萄牙殖民当局闹过一点小小的不愉快,所以这次为了体现姿态,只好把这些丹麦佬以半卖半送的价格卖给了总督,让总督能小小的发一笔财。
能换赎金的都是些军官和高级船员,没有人会为普通船员们付出赎金的。而且这伙人中间也没几个丹麦人。李华梅很简单的把余下的人集中起来,要他们二选一:要么跟着她干,要么就到总督府的地牢里蹲着,等候总督和主教的审问。走运的话按世俗的海盗罪绞死,不走运的话按宗教“异端”处理,愿意悔罪的充当苦役划桨手,坚持信仰直接烧死。
当下所有人立马换了东家,轻伤员简单治疗一下。重伤的根本不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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