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他。他在拿破仑战争初期,是在汉诺威王国军队服役的。我家里还放着一幅他那时候的肖像画,画里面他穿着标致的英王属德意志军团制服。
他长着一头让人羡慕的、中国蚕丝那样顺滑的金黄色长发,但是他却非要按照弗朗肯德地方习俗把长长的卷发像个大发髻似的用一把小梳子固定在头上,然后往头发上扑白粉,要我说,这看起来可太蠢了。
但是没办法,老头子喜欢,直到他去世的那一天,他都还在叫人往他头上扑粉呢。不过这也对应了他在汉诺威军队当中的职务,他当时是在恩斯特亲王的军队里做军需官的。普鲁士人一般管这个职位叫‘面粉虫’。
就因为他有过这么一份经历,老头儿天天都在外面吹嘘,他和亲王的关系有多么亲近。他一辈子都坚信不疑,恩斯特亲王绝对没有忘记他这个老朋友。但令人难堪的是,老家伙自己也解释不了,为什么亲王殿下从未派人去找过他。”
亚瑟忍不住托着下巴笑道:“听起来你差点就成为英国人了,毕竟王属德意志军团里有不少人后来都搬到英国居住了。外交部施耐德先生的父亲就是那时候来到不列颠的。”
海涅耸了耸肩道:“谁知道呢,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我父亲退伍之后搬去了杜塞尔多夫,在那里爱上了我的母亲。但不幸的是,我父亲在军旅生涯里养成了一些不良嗜好,所以我母亲只能一点点的帮他改掉。”
“比如说呢?”
海涅掰着手指头数道:“那可就多了。或许是因为常常和贵族们接触,所以我父亲养成了进行高级游戏的爱好,他喜欢赞助戏剧艺术,或者,好吧,我说的更直白点,他的真实目的是为了保护那些献身此道的女演员们。除此之外,贵族们遛狗养马的嗜好,他也全都一个不少的学来了。
我父亲最开始来杜塞尔多夫的时候,是从事商业的,他开了一家绸缎铺。但是他每个月的收入还不如他花的多。他在娶我母亲之前,养了十二匹膘肥体壮的骏马。但我母亲警告他,如果他想要娶她过户,就必须先把这些牲口都卖掉。因为这群畜生吃的燕麦太多,然而除了马粪什么都回报不了。
我父亲在爱情的面前只能缴枪投降,他先是卖掉了马,随后他的马夫和猎犬也被我母亲一并打发走了,只有一只最丑的名叫约利的斑点猎犬被留了下来。只不过,这只狗之所以被留下,并不是因为它是最有本事的,而是因为它是一群狗里面最没本事的那条。”
“哈?”亚瑟问道:“为什么非得留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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