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年代,互联网还不算特别的发达的情况下,传播的媒介不多,多是光盘和卡带居多。
这玩意都是一阵一阵的,尤其是从去年开始不知道什么情况,港台那边的歌手忽然一下子开始发力。
周董带头开始攻占了目前整个内地的流行乐坛,好像一夜之间就红起来了那么几个人,像去年的时候林木的专辑什么的,基本就无人问津了。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这个是事实。
也许在经过时间的发酵之后,林木的歌曲也能被称为所谓的传世,毕竟都是抄的,其中不少在前世的时候也算是经典。
不过就现在而言,那些歌曲的价值是真的不算高,所以也没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
……
不过在签完了协议之后,林木把文件递还给了宋可,好奇的问了一句。
“宋哥,我刚试了一下,还没彩铃啊!移动怎么就开始收购歌曲了呢?”
宋可闻言一愣,“你知道彩铃是什么?”
林木也是一愣,把这个给忘记了,既然还没出现,我怎么知道的?
他眼珠子转了一下之后,忽然想起来一回事,“哦,之前在香江那边听朋友说过,貌似他们那边已经有这个业务了!”
宋可恍然,“哦,原来如此。”
“你既然知道就应该知道这业务到底是做什么的!”
“无论是移动还是连通想做大,肯定是要收购大量的歌曲版权,做到别人没有的他有,这才可以。”
“他们现在也只是和华纳这边有了一个大致的意向,希望和华纳合作,具体是买断还是怎么着,还要看后续的情况。”
“我现在也只是跟你拿这个授权书,不止是你的,其他人的,我也都准备了。”
林木这才了然,现在这个阶段应该是移动那边在筹备这个事情,现在先来抢歌曲的版权,毕竟授权给移动的歌曲就不好再拿给连通使用了。
宋可把手里的文件重新的收拢起来,放好,然后转身看看林木和周公子。
“怎么样?你们俩也安静有段时间了?有没有什么想法?”
“就是不出专辑也可以发布个单曲什么的啊!”
周公子闻言,浅笑,耸肩,摊手,表示自己很无奈,满足不了宋可的要求。
林木倒是有点意动,他之前的时候听汤维提了那么一嘴,开公司的确是一个不错的想法。
不过要开公司的话,要准备的东西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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