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乡从弘治年间起就垄断了西江的鱼花捕捞权,因此形成了相当繁盛的淡水鱼养殖产业链。张枭给陈五仁安排的考察任务是深入了解九江本地的鱼苗养殖产业,不等天亮,陈五仁和农业局的干部就换上了假发和民服,在莫鱼的带领下乘小船去了周边的鱼花市——不同墟市的墟日是不一样的。
由于明朝的墟市执照制度,各地都有众多墟市是不见于地方志的。至于原因,因为很多墟市并不合法。
墟主只有申请执照,管理市场才是合法的,才能受到地方官府或明或暗的承认,写入地方志当中。这就是元老院中很多人反对的包税制。自然,有不少墟主根本没有获得官府的执照,也照样收租收税。这些人都是背景雄厚之人,地方官员往往不敢得罪。
万历时期就已经存在的岳湾墟、龙涌墟、良村墟都没有出现在万历《南海县志》甚至后来的崇祯版县志中,而建墟者陈大参、黄宪副都是万历时期的高官。
嘉靖二十八年,广东布政使司分守岭南道左参政项乔颁布了“禁墟主以便市民”的法令,他认为朝廷已经建立了关榷制度,梧州府、南雄州等地的钞关对往来货物课以关税,不该再侵占小型市场的利润,但是各级官府却给墟主颁发执照,收取一定的费用,任由墟主收取市场场地的地租或者对往来货物抽分。
从他的主张来看,自然用意是极好的,出发点还是为了减少民众负担。说白了不论是叫抽分、地租还是卫生费、摊位费,由此产生的成本最后都是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去的。
但是墟市的兴盛,说白了就是市场经济的需求。这不是官府简单的一纸禁令便能改变的。地方官府对这一繁荣地方经济,增加收入的行为也照旧默许其存在。项乔的法令显然没起到什么作用,至少在西樵地区,墟主制度大范围的蔓延开来了。
财税局对墟市制度非常感兴趣,实话说,墟市是收税的一个把手。有了墟市,才能把各种零星的经济行动的税务给收上来。所以王企益两口子一直打着如何把墟主“合规化”的主意。
张枭也很感兴趣,因为墟市的收益明代地方财政里是一个重要的补充,把这块收入理顺了,地方官才能有钱想办点事。
莫鱼以前是个疍民,为了生计就投了施十四,在诸彩老旗下打家劫舍,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后来跟着林佰光投了临高。因为对机械有点悟性成了海军里的技术兵种,但在一次例行演习中对操作麻痹大意造成意外,他本人左手轻度残疾而退役,被安排进了警察系统做个闲职。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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