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三:
臣闻朋党之说,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理也。
然臣谓小人无朋,惟君子则有之。其故何哉?小人所好者,利禄也;所贪者,货财也。当其同利之时,暂相党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而交疏,则反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相保。故臣谓小人无朋,其暂为朋者,伪也。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节。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终始如一,此君子之朋也。故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
《党朋论》大宋欧阳修
材料四:
何士晋,东林党人,名列东林点将录——地佐星小温侯,天启四年任两广总督,五年因阉党参劾离职。
何士晋在两广总督任上,曾改革辽饷征收,试图用增加商税的方法,来抵免田亩加派,其改革方案有“一曰查捐公费俸赎,一曰裁革冗役工食,一曰议榷墟场杂税、增设关厂额税。”
但是,天启五年四月,由于何士晋在梃击案上的立场与阉党相左,被阉党虞廷陛弹劾罢免,说他:“两广总督何士晋,轻请榷税以抵加派,合属骚然,况党护王之,挑衅宫闱。”
但对何士晋的处罚并不随着他的离职而结束,天启六年十月,阉党梁梦环再次弹劾何士晋“士晋在粤东时,适有折澳城之议,吓受揽头澳夷,计赃不下三四十万(折澳城指何士晋要求澳门葡人拆除兴建城堡,并提高澳门地租),又虚张免加派之名,实借抽税以媒利,至神棍纵横,民不聊生,汹汹之状几成大变。”
此时,何士晋免除加派,试图用商税补充辽饷的改革方案,已经成了阉党的攻击他贪污**一项劣迹。
天启七年二月,明廷对何士晋在两广总督任上的辽饷政策,做出了最终判决,认为:
“得旨据奏,粤中括抵饷,其实摊派杂税,抽扣兵饷,那移赋额,种种累害。及太平厂税额外加派,商人困苦情毙,昭然甚悉着,即与改归田亩,照地徵输,以抵辽饷,俟辽事平日另议。”
最终,朝廷废除了何士晋的方案,辽饷征收再次回归田亩。
天启七年,在阉党的请求下免除了陕西的商税:
“免榷潼关咸阳商税,从陕西巡按庄谦请也”。
这次免除商税的行为,在崇祯年间重新议定辽饷时,被指责为阉党市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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