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仆太特殊,她们的确是奴仆,但她们却是元老的奴仆。作为归化民的一员,她们实际上是处于法律地位――姑且不论是哪家的法律――最底层,不但没有人身自由,连赎身的权力都被取消,必须彻底的依附于元老本人。而她们作为元老的女仆,实际上又是归化民中最亲近元老的人,而元老又是拥有《共同纲领》的法律特权的,这就给未来的很多法律问题埋下了隐患。
“萧主任,元老给予女仆特殊待遇在元老院里并不罕见――关于这个问题,文总是有过谈话的。”
“一部分元老感情上比较丰富。再说这女仆等于是发妻。同甘苦过来的。如果有了孩子的话,情分更不同了。”萧子山说,“我是完全能够理解的。”
“正是这样,所以女仆或者生活秘书这个不显眼的称号远远不能总结出她们的真实状态。而且亲近必然产生信任,或许元老中有些人信任自己的生活秘书是超过自己的元老同志也未可知。”
萧子山点了点头:“人之常情。”
“然后,就牵扯到女仆的卑微地位了,程咏昕臆想中的《大明律》,不如说是她心目中女仆的真实地位:女仆是物化的,是一种‘会说话的牲口’――我这里无意贬损她,因为元老院里不少人就是这么想得,他们喜欢女仆、爱女仆,但是并不妨碍他们认为女仆是一条受宠爱的狗。
“但是这么想,就等于把所有元老们的女仆和其他类似身份人置于险地。今天死的是林小雅,明天死的就不能是其他女仆?不管脱罪的思路是用‘奴隶杀奴隶不算杀人,只是毁坏物品’,还是‘老子是元老,杀人就是罚酒三杯’。”
“所以这个思路是很危险的……”
“对,其实这两套方法是很容易激起元老危机心的――简直是打开了潘朵拉之门。”
“我看谁不顺眼,就可以指使女仆去把对方的女仆给杀了,恶心恶心他。到时候要么说对方不是人,要么自己出面来说人是老子杀得,你们看怎么办吧?”
“是得,虽然我觉得这种奇葩存在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保不住会有意外――人是会变得。与其相信人性本善,不如相信畏刑才是人的本质。”
“如果真出现这样的奇葩呢?法律口有办法应对么?”
“办法还是有得。要真有人提这个物品论,那就不提谋杀罪了,起诉意见认为这件物品过于危险,造成人身伤害,因而责令物品的主人立刻销毁。”
萧子山点头:“不过这样太难看了。伤感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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