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一件的小事都想了起来,包括谁去他家拎了几斤水果,谁私下送了他一瓶万艾可,反正鸡毛蒜皮的事情都交代了出来,最后他自己都觉得这一生再没翻过别的错误了。可是审讯人员还是不肯罢休,他们很平静的看着常志,态度平和地说:“不止这些吧,你再想想,还有没有别的没交代的?”
常志心里发毛了,他实在想不起别的什么啦,他说:“我真的没有了,我能记起来的都说了。”
审讯人员并不着急,仍然是说:“你再好好想一想,也许还能想起点什么来?”
就在常志就要被这种询问整崩溃的时候,他脑海里突然闪出一件事情来,他说:“对了,我想起来了,我还曾经偷着写过举报信诬告过海川市驻京办的傅华主任。”
审讯人员因为又挖出了一件新的犯罪眼睛发亮了,这让他们很有成就感,便说:“快说,快说,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常志就说:“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我和云山县的工作人员去北京为我们的大樱桃节做招商推广活动,期间就住在海川驻京办的海川大厦。当时云山县一家纺织厂的厂长的女儿因为她父亲的事情去海川大厦找我,我当时也喝了一点酒,对厂长的女儿就有了些不轨的行为,厂长的女儿就跑出了房间,我追出去就碰到了傅华。”
常志讲述了他跟傅华方苏之间发生过的事情,也讲了他迫于傅华所说的方苏家里的人掌握着行贿时候的录音,不得不退还了方苏家向他行贿的钱,还撤消了检察院对方苏父亲方山的调查,将方苏父亲的工厂发还了。事情结束后,傅华告诉他方家人说录音被销毁了,不能还给他了,他觉得方家人是留着录音准备将来要挟他,心中就对傅华十分的不满,就向市领导发了傅华的举报信,举报说傅华行为不检的,乱搞男女关系什么的。
没想到还会查处这么一个案中案来,局长笑着摇了摇头,到这个时候,他感觉常志最后一点犯罪事实也交代出来了,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连自己诬告他人这种事情也说出来。案子到此应该告一个段落了,可以跟这个案子的特别调查小组组长穆广汇报了。
局长就去找穆广汇报了调查出来的情况,开始穆广很平静的听着,常志交代出来的这些都是在他意料之中,行贿啊,玩女人啊,这在每一个被抓起来的官员基本都是必备的条件,没什么可以让人大惊小怪的。
局长最后讲了常志诬告傅华的事情,穆广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他说:“你把这段在给我重新讲一遍,他是为什么诬告傅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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