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出现。
“那几个位置,是谁的?”林天有点好奇。
“一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只会挥霍的二世祖、不知轻重的瘾君子!”
听着斯派克的描述,林天一下就知道这人是谁了,在纽约,只有一个人能有这样的口碑。
托尼·史塔克!
嗯,好吧,三次元里还有另一个!
两年前刚刚买下尼克斯队的詹姆斯·多兰!也是多兰家族中有名的败家子,进过局子、进过戒毒所、进过少年犯管教中心。
除了没有真正的蹲过班房之外,这家伙去过所有父母认为危险和糟糕的地方。
酗酒、飙车、玩儿女人、吸粉、赌博……
可以说,这家伙是五毒俱全!
但发自内心的说,多兰家族对于这个不断惹麻烦不断搞事儿的孩子还算满意,因为这家伙虽然胡搞八搞,但他不创业!
众所周知,富豪家族的孩子,只要不创业,那随便败家,败得都是毛毛雨,不值一提。
可如果他们想要创业的话……那搞不好就会是一场灾难。
鬼知道他们会亏多少钱啊。
但偏偏如果家族里的某个人想创业,原则上说,家里面还是得给点支持的。
比如多兰,虽然他早在80年代就是纽约有名的王八蛋,但当他某一次从局子里出来之后,突然就萌生了自己不能继续堕落,要努力上进,要干点儿人事儿的想法。
这个想法吧,就挺危险的,一个二世祖想要创业,一般家里人能给他的最好建议,就是不要创业!
可多兰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是铁了心的要撕掉自己身上的标签,在几番来回纠缠和商讨之后,家族决定:毕竟是自家孩子,想上进那还是得给点支持,不过创业这事儿不急,先管理点家族的边缘产业试试手比较好。
于是,家族就把NHL联盟的纽约游骑兵队和麦迪逊花园广场的管理权,以及一部分MSG全美有线电台的业务交给了多兰。
基本上都是稳赚不赔,随便折腾也不会出什么事儿的业务。
出乎意料的,多兰居然搞得非常不错!
麦迪逊的各项活动业务是蒸蒸日上,游骑兵队还拿到了1994年的斯坦利杯,也就是NHL联盟的最高奖项!
MSG内部的体育广播网、集团网络等业务,也被多兰管理的非常不错!
然后就是1997年,这家伙先斩后奏,从家族里支出3000万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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