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年薪只有300万美金!
尤因一下子,就为尼克斯队清理出了超过1200万的薪金空间,能让尼克斯队用来签下自由球员!
而纽约队的目标,不用说,就只有一个!
迈克尔·乔丹!
在尤因不管不顾的先自我降薪,表现出了无与伦比的诚意之后,尼克斯队立刻就对迈克尔·乔丹进行了报价。
一份3年3600万美金的合同被直接递到了乔丹的面前,但说实话,这份1200美金年薪的合同,对乔丹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所以,和这份合同一起送到乔丹面前的,还有一份喜来登酒店的代言合同。
合同金额和上一份完全一样,3年3600万美金!
也就是说,尼克斯队帮乔丹搞定了一个金额无比恐怖的商务合作!只要乔丹答应降临大苹果城,他立刻就能获得2400万美金一年的收入!
这个数字……就非常具有竞争性和诱惑性了啊!
更别提,尼克斯队的这份商务合同还有着另一层意思——
“你没来就有一年1200万的合同等着你签,如果你来到纽约呢?会有多少类似甚至超过这个合作的合同等着你?这里是纽约!这里有数不清的奇迹和你想象不到的事情!”
纽约尼克斯队的这份报价怎么说呢?
除了肉眼可见的诚意和纽约人一向惯有的疯狂之外,满满的都是不合法和违反联盟规定。
嗯……原则上来说,联盟是不允许有任何球队在向球员提供合同的时候,再提供其他任何类型、任何形式的利益!合同就是合同!不能参杂其他任何东西!不然联盟的工资帽还有什么作用?
给你一份年薪100万的工资,再在其他方面给你补齐薪水?
如果真的允许这样的话,那联盟就早就乱了套了!
公牛队那边,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他们直接把尼克斯队告上了联盟,举报他们不正当竞争,给乔丹提供非法利益!
然后嘛……
斯特恩没理会公牛队的抗议,甚至直接没搭理公牛队前来举报的人员。
斯特恩巴不得乔丹离开芝加哥呢!
不管乔丹去哪,都能给联盟带来巨大的话题度和数不清的流量,更别提乔丹去的是全联盟流量最高、球市最大、球队市值最高的尼克斯了啊!
去去去!别匹配,你们芝加哥千万别匹配!
这就是斯特恩心中的真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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