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斯托克顿终于在第一节的快结束的时候替补登场。
不过这只是正常的轮转,斯托克顿上场也并没能改变爵士场面上落于下风的局面。
当时的爵士,整体打法上比较厚重,阵地战有一套,冲击力不足。
而开拓者来去如风,开足马力拖着爵士满场跑,尽可能减少爵士双塔对球队的影响。
“为什么不投篮约翰。”甘国阳对着斯托克顿说道。
刚才开拓者一次防守,德雷克斯勒把球打出了底线,造成了死球。
甘国阳借这个机会和斯托克顿说,因为斯托克顿其实有机会在外线发炮,但他还是选择了传球。
“那不是教练的要求。”斯托克顿回答道,两人在场上还是像队友一样在交流。
在当时的NBA,控球后卫的战术地位是五个位置中比较低的位置,在大多数的教练眼中控卫的第一职责就是组织进攻。
不到万不得已,控卫不能随便出手,哪怕魔术师约翰逊也同样如此。
斯托克顿在冈扎加的时候是球队的第二得分点,是非常稳定的外线终结者,而到了NBA只能做一个皮球中转站。
“哔!”裁判响哨,爵士队外线发球。
斯托克顿接到了球,不过不再像以前那样组织球队的进攻,而是把球交到了45度的丹特利手中,在爵士丹特利是绝对的进攻核心。
爵士在第一节主要就依靠丹特利的单打来牢牢咬住比分。
丹特利绰号“单打王”,他的单打能力实在不是盖的,从三分线内到三秒区,他持球进攻的效率极高。
放他一步他就投,贴上来他就利用背身向里挤,实在没有机会他还可以造犯规。
暂停之后,拉姆齐换上了德雷克斯勒让他来防守丹特利。
德雷克斯勒力量、速度、身高都占优,而且有防守积极性,只是他还是欠缺经验。
丹特利在45度拿球后,突然内转身向中路切。
此时马克伊顿已经拉到了外侧,给内线清空的空间,甘国阳也不可能把伊顿完全放空。
丹特利就借助这个机会,身体倚靠着德雷克斯勒往里挤,同时左手顶开德雷克斯勒,右手竟然用一个勾手,轻轻一勾,球出手。
甘国阳冲到篮下准备抢篮板,却看到篮球在篮筐上崩了几下,还是落了进去。
“可不是只有你会勾手?”丹特利对着甘国阳说道。
甘国阳也感觉到,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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