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觉得,青苗法已经至善至美,那里需要修改?
调整一下几条法令不就得了。
但真正清楚实情的人却都知道,青苗法的好与坏完全取决于官员的好与坏。
遇到好官,青苗法就是善法。
可以发挥它真正救济百姓,鼓励农桑的特点。
然而,一旦遇到坏官,甚至只是庸官,瞬间就是破家灭门的利器!
这也是王安石的很多法令的糟糕之处。
那个拗相公,一厢情愿的觉得天下官员素质都和他一样,也都能像他一般,轻易压服地方胥吏。
但事实却是——真正按照青苗法条例做事的官员少之又少,能将胥吏们驯的服服帖帖的人更是凤毛麟角。
于是,青苗法也就在执行过程中完全变形。
王安石定下的法令,青苗贷利息只有两成。
然而,元丰之后,地方州郡的青苗贷,除了少数几个军州,真的在按照王安石的法令执行。
其他地方,都已经突破了王安石法令的限制。
很多地方,欺负百姓不识字,把两成利息变成四成——夏税收一次,秋税再收一次,可不就是四成了?
至于多收的那些钱去哪里了?
根据韩绛的了解,还真不一定进了官员自己腰包。
大多数钱,其实塞进了胥吏腰包。
但,这还算是好的。
最怕的是遇到那种官员自己贪,下面的人更贪的例子。
这些家伙直接把青苗贷玩成了比过去大户们盘剥百姓的高利贷还可怕的东西。
人家不仅仅九出十三归,还强行摊派!
借也得借,不借还得借。
这就将大批农民,逼到绝境。
然后这些农民要么变成了盗匪,要么丢下土地和房子,逃亡外乡,成为客户,或者逃进城市。
把自耕农逼得连地都不要了。
可以想象,那些人的贪婪。
所以,韩绛知道,青苗法不变不行。
章惇则是知道,青苗法不趁着现在变,以后恐怕就会被废掉,与其被人废掉,不如改革青苗法,让它少些问题,多些好处。
至于吕公著?
他在扬州的时候,在吕希哲的劝说下,打着常平仓的名义,做着青苗贷的事情,也尝到了些好处和甜头。
三人一拍即和。
所以,现在御史们开始弹劾他们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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