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仔细想想,就会发现阿巴顿其实没有任何优势。”
“好好回忆一下,赫克特:西吉斯蒙德到底是怎么赢的?”
“他……”
赫克特眨了眨眼睛,他当然知道那两分钟里发生了什么。
他记得阿巴顿与西吉斯蒙德是如何在沉默中开始决斗的,两个人都没有报出他们自己的名号和所属军团,因为完全没必要:他们都在整个大远征的范围内声名显赫,当他们拔出各自的配剑时,所有的旁观者都紧张的屏住了呼吸。
西吉斯蒙德身披着一件华美的动力甲,他手持的那柄风暴之牙吸引了大部分人的眼球,毕竟那是属于一位基因原体的武器,而伫立在帝国之拳的对面,阿巴顿照例将自己包裹在他那副毁灭性的终结者甲里面,上面无数经过修缮的战痕以及荣耀的胜利勋章,诉说这件甲胄与影月苍狼的历史同样古老。
阿巴顿的武器是一把长剑与他的动力甲:但他们都知道,影月苍狼真正的武器,是他厚重的终结者甲与他无上限的蛮力。
如此对比一下,人们似乎会本能的以为,看起来比西吉斯蒙德大了整整三圈的阿巴顿,才是装备更精良,准备更充沛,从而在一开始就占据了优势的一个:赫克特也是如此认为的。
但是,如今冷静下来,仔细想想的话,情况似乎并不是这样:两位军团冠军对于各自甲胄的选择便决定了,西吉斯蒙德的优势在于他的敏捷,而阿巴顿的优势在于他的防御力,同时,风暴之牙这柄巨剑的攻击范围,也远比阿巴顿的佩剑和动力爪要更广阔,这又极大的增加了西吉斯蒙德的胜率。
但真正要命的问题是,阿巴顿看似拥有更强的防御力,可西吉斯蒙德拿的可是原体的佩剑:在风暴之牙的面前,终结者甲的防御力似乎本就是一个笑话,只要西吉斯蒙德能够挥舞这柄巨剑,阿巴顿引以为傲的防守反击,便会在顷刻间作废,转而成为夺命的缺陷。
而现实很明显:西吉斯蒙德的确能够挥舞这柄巨剑。
不仅如此,他用的还挺娴熟。
而他唯一欠缺的,可能也就是那么一点手感了:这一点在决斗刚刚开始的时候就表现了出来,在最开始,阿巴顿反而是那个占据了上风的主动攻击者。
荷鲁斯当一连长如同旋风般发动了他的攻势,就连高达数十米的巨型火炬,在他的利爪面前,也要不情愿地扭动身子,以示屈服,兵刃摩擦的火花在地面上扬起了白色的水雾,亮如白昼。
再这样的猛攻面前,就连西吉斯蒙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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