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的,而部落的特点就是以血缘为纽带维系的!对于这些部落而言,没有血缘的传承,就是王朝的灭亡。所以血缘关系在欧洲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下一任王必须是上一任王的血脉,否则就是改朝换代。但是在早期,私生子这一概念还是很淡薄的。道理很简单,因为这些部落的婚姻制度不是一夫一妻制。国王(酋长)是权力和财富的最大拥有者,他可以公开半公开地占有多名妻子。
比如法国的第一王朝,墨洛温王朝。
511年克洛维一世死后,第一次四分王国,四个儿子并不是来自同一位母亲(克洛维的合法妻子是勃艮第公主克洛蒂达尔)。561年克洛泰尔一世死后,第二次四分王国,同样的情景再次出现。612年,提奥德里克二世去世,他的祖母,著名的布伦尼希尔德将他的非婚生儿子(名副其实的私生子)扶上了王位!
有实力就是这样子的。什么私生子不私生子的。
另外宗教原因也很重要!
还是欧洲,在中世纪很长一段时间,教会控制的神权高于世俗的君权。婚姻正是宗教很厉害的抓手之一。通过控制欧洲各国君主和贵族的婚姻,宗教最大限度地影响了各国的政治!一夫一妻制,只有得到上帝祝福、被教会认可的婚姻所产生的子嗣才拥有合法的继承权。私生子是没有继承权的。话说,万一国王任性、荷尔蒙爆发,到处都是私生子(这种情况很常见),难道他忍心眼看着自己的儿子女儿们饱受歧视得不到尊重?又或者,万一教会赐福的婚姻没有给王室带来子嗣,怎么办?难道国王甘心眼看着王朝覆灭?这就是矛盾,有矛盾必有斗争,有斗争必有妥协,有妥协就会给教会带来利益!
举个例子。
1193年,法国卡佩王朝的腓力二世迎娶丹麦的英格堡公主,但是菲力任性,洞房花烛夜第二天就宣布废除婚约,将英格堡逐出王宫,并在几年后娶了新王后。教廷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插手法国政治的绝好机会,英诺森三世宣布新的婚姻不合法,并对腓力二世实行“绝罚”,逼迫法王迎回英格堡。双方一直对峙了十几年,直到法国新王后病死。为了不使自己的两子一女沦为私生子,腓力二世最后选择妥协,迎回英格堡,承认她的王后地位。教廷得到了法王的大笔贡金,法国主教的任命权,同时也确认腓力二世的子嗣为合法婚生子女。双方皆大欢喜。可怜的英格堡公主莫名其妙地在宫外流离、软禁十几年,就不是这些人所要考虑的了!
当然,也有双方没控制好,玩脱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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