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些年了,压在头上的贵族没了,只有心甘情愿供奉的萨格老爷,连莉莉大人都和他们一样拿薪水做事,大家都是一样的。
他们现在只是想无拘无束的生活,谁破坏他们的生活,他们就要和谁拼命!
萨格在地盘内不禁武器,甚至鼓励持枪的好处现在就体现出来了。
人均一把枪的情况下,王城内一百来万人口,就连小孩子都拿起了手枪,全民皆兵,一定要将海贼赶出去。
“的确是难得的盛况。”
耶稣布深吸口气,“但这样的话,就是敌人了吧。”
“人数太多了。”
贝克曼摇摇头:“萨格那个家伙,在这一方面堪称是恐怖,最贤能的国王,都没他这么有号召力。”
他们又不是没有见过国王,好的坏的全都见过,自家船长那个脾性也很豪迈,不管是加盟国还是未加盟国,有些国王他也交了朋友。
可是那些国王,可没有萨格现在这样恐怖的力量。
这也是萨格最让人忌惮的。
武力?
势力?
那些东西时常都有,可是这份号召力却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就是革命军都没这么恐怖!
“勇气可嘉。”
香克斯持着格里芬,踏前一步,“不过我们是海贼,并不在乎被当地人怎么看。”
砰!
就这一步,一个平民忍不住扣动了扳机,发出的铅弹被香克斯一剑砍成两半,同时瞳孔散发出猩红,霸王色犹如洪流,侵袭向前方聚集的人,让他们眼眸翻白,躺倒在地。
“但我也无意与你们为敌,不如保存生命,做更有意义的事吧。”
香克斯看着远处那些还没被霸王色波及到的人群,大声叫道:“否则只是在浪费你们的时间而已。”
甚至不需要全部震慑百万人,只要霸王色扩张到一个范围,进入到在这里的人自然而然就承受不住的失去意识。
人数对拥有资质的人,是没有意义的,尤其是红发这种霸王色质量的。
没了人阻挡,他们很快就到达了王城,里面的人同样扛不住霸王色,让红发毫无阻碍的进了去。
“这家伙可真是奢华。”
一群人闯入了萨格的寝殿,贝克曼从酒柜里抽出一支红酒,打开瓶塞后闻了闻,道:
“二十年份的慕西腻红酒,市价三百万贝利但都不一定能买得到。”
“没有朗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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