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城又下起了雪,在城外百十里处,一队斥候和另外一队相遇了。
这地方不是战区,队伍大都是例行巡逻,所以碰面时按照惯例,多是打招呼,病交换情报,顺便攀比顺手打的野味。
这个使节候鸟都南下过冬去了,所以飞禽几乎看不到,所以打的几乎都是走兽,其中一支队伍里,马后面甚至驮着一只内脏被掏空的黑熊。
两队斥候中,一边斥候领头的是孙礼和他的好友,即上次在城门口遇到袁熙的那位。
此人名叫霍至,家道中落前也算是个富裕人家,所以身负武艺,虽然不如受到名将点拨过的孙礼,但自小在马上长大,对箭术也有独得之道。
他其实进来颇为郁闷,上次阴差阳错盘问了袁熙,虽然看上去应该是没有事,但袁熙最后也没有问他的名字,这等于是失去了一次绝好的机会。
所以他思来想去,又回到了斥候部队,来年应该马上就要打仗了,他不能再错失这次机会了!
恰逢孙礼受命考核各斥候小队,这次却是跟着霍至小队出来,如今孙礼在田豫麾下任曲督,手下有五百兵士,这已经是田豫副手中地位最高的了。
当然,负责考核的不止有孙礼,还有袁熙的一些得力亲卫,这些人之间,其实都在暗暗较劲,尤其是并未参加青州之战的孙礼等人。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次青州之战中,袁熙军的斥候们运用的穿插战术大放异彩,每支几十人的骑兵队伍,都有独力作战,就地寻粮,自我补给的能力,每支队伍的头领,都证明了自己是值得培养的将才!
这场仗对于孙礼这种未参战的老资格斥候,刺激是很大的,他自忖如果上阵的话也能做到,但偏偏却没有给他证明的机会,在面对得了军功凯旋而归,掩饰不住得意之色的同侪时,心里是颇有些复杂的羡慕嫉妒在里面的。
霍至看到对方打了黑熊,便打马过去,只扫了一眼,便微微色变,说道:“好准的一枪!”
熊皮是颇为贵重的,但黑熊却不好打,因为其冬天都在冬眠,偶尔出来的,那都是饿坏了的,很是凶残,极难对付,对付这样的黑熊,一般都是用弓箭射死,但这样以来,熊皮往往便会破损数处,价值大降。
但若是近身,马儿又会受惊,所以想要得到一张完整的熊皮,要么用夹子,要么近身肉搏。
这只至少二百斤的黑熊便是死于长枪,其尸体上只有眼部一个小小的伤口,显然是被一枪刺入后搅碎了脑子。
那斥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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