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意味着蛇虫猛兽,蹈死之地,加上这地方气候潮湿,颇多瘴疠,百姓都不愿意在其中居住,更别说行军打仗了。
进入这种地方,能否全身而退全看运气,所以陆逊称其是天堑,的确名副其实,相比长江,这潜藏着无数危险的深山可怕多了。
陆逊又道:“公子要是将其拱手让出,等于将来敌人随时都能从庐江进攻九江,公子即使打下了合肥寿春,也处于众敌环伺之中。”
“相反,如过公子将战线往西推进,北面的豫州部分,交给刘豫州抵御曹孟德,公子便能安心在九江庐江两郡经营。”
袁熙听了,失笑道:“刘豫州可是你的妇翁,伱这么坑他好吗?”
陆逊露出一丝尴尬之色,“逊的主公是使君。”
“何况能抵挡曹孟德的,天下寥寥无几,刘豫州是其中最合适的人选,两边各取所需,合则两利,分则两害。”
袁熙笑道:“好一个合则两利,我若是现在攻打庐江,要同时信任刘豫州和孙伯符不会变心,可谓是一场豪赌呢。”
陆逊说道:“但也是攻取庐江为数不多的好机会了。”
“等将来孙伯符占了,我们想要拿到,便难上加难。”
“否则将来荆州之争,我们也只能干看着。”
袁熙点头道:“伯言说的对,但孙伯符手下能人辈出,我们的意图,他未必看不穿啊。”
陆逊默然,他也承认,自己这个想法,确实有些一厢情愿。
袁熙想了想,说道:“即使不打皖城,但九江到庐江的几个城,还是能占就占的。”
“咱们去找公与先生,一起商量下。”
次日刘备军营之中,陆逊带着袁熙的口信来了。
陆逊恭恭敬敬对刘备拜道:“见过使君。”
随即又是一拜,“见过妇翁。”
刘备下座将陆逊扶起,笑道:“贤婿请起。”
他看着眼前的陆逊,心里总觉得怪怪的。
女儿嫁人了,都没和自己说一声!
但之前自己受了伤,说来也怪不得自己过世的夫人,但想到对方一辈子脾气都那么倔,临死还给自己出了个难题,刘备就有些头痛。
袁熙的义弟,成了自己女婿,这算什么事呢?
他早打听过,陆逊极受袁熙看重,上来便授了参军,这可是核心谋士的职位!
刘备多少了解袁熙的作风,那绝对不是个任人唯亲的人,其手下这几年皆是名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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