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看出的,方默这位便宜老爹不是一个能言善辩的人,论口才,估计也能被便宜老妈罗兰甩出去十几条街。
但从身体原主的记忆来看,在这个家里,方默才是真正的一家之主,这肯定不是毫无道理的。
果然,在他回家后的第二天,方默就已经成功的把罗兰给解决了。
这让雷蒙也不禁对自己这位便宜老爹生出了几分敬佩之情,同时也有些好奇,到底是怎么解决的呢?
可好奇归好奇,这个问题肯定是没法问的。
不过,虽然方默成功地帮雷蒙解决了一个大麻烦,但很快罗兰又打响了她的第二枪——
第二天一大早,一家人坐着吃早餐的时候,罗兰便突然说道:“儿子,我觉得你是时候可以考虑一下找个对象了……”
“怎么突然说这个?”雷蒙有点跟不上便宜老妈的思路了。
“因为我觉得你需要找个人来替我照顾你了。”
“我都三十多岁的人了,又不是十三岁,哪里需要人照顾?”
“你还知道你三十多了?你就告诉我找不找吧,少废话!”
一看便宜老妈又来这套,雷蒙再次看向方默。
然而这一次他的招数却有些失灵了,因为方默只是默默的低着头在跟盘子里的食物在战斗着,一点也没有要看他一眼的意思。
看到方默这个样,雷蒙哪能猜不到自己是被‘出卖’了,一定是夫妇俩晚上就商量好了要来这么一出。
见方默已经投敌,雷蒙没办法只能使出杀手锏了,“我病才刚刚好,就不能让我先休息一阵子吗?老妈你再这样我可就回家了……”
听到雷蒙提到他的病,罗兰准备好的说辞也只能先咽下去了。
没办法,儿子身体最重要,其他都是次要的。
至于雷蒙说的回家,指的是身体原主在华府自己买的一套公寓,之前身体原主一般也都是住华府的,只有节假日会偶尔回来一下。
里士满离华府本身就很近,要回来也很方便。
雷蒙这一趟回来是准备呆到神盾学院下个学期开学前的,没打算那么快就回去,不过拿来威胁一下便宜老妈还是很好使的。
见便宜老妈暂时没继续往下说,雷蒙连忙站起身,拉过克拉丽丝当挡箭牌道:“我送克丽去上学了,有什么事回头再说吧,走了——”
克拉丽丝原本还在喝牛奶呢,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被雷蒙拉走了。
只留下生着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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