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白,所谓‘差别保护’,只是在坚持定理一的情况下,在处理那些‘两可难决’的案件才会用到,某些人却偏要断章取义,真不知居心何在?
现在再去看那六个差别保护原则,就会理解海瑞的司法精神了……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在经济资产的两可案件中,尽量保护经济弱势一方,也就是穷人和小民的利益。
而从维护社会秩序出发,海瑞承认乡宦小民有贵贱之别,在‘争言貌’,就是关系到声誉、威信的判决中,应该保护为上者,以维护尊卑有序的封建秩序,是为‘存体’。当然若乡宦擅作威福,打缚小民,又不可以存体论了。
这种在经济资产上保护弱势的原则,和在社会文化上保护优势的原则,就是‘海瑞定理二。
海瑞不会知道,自己从实践中总结出的一套司法艹作理论,会被后人归纳为定理,还二了。但这不影响他对这套理论的娴熟应用——事实上,海瑞此次南下苏松,就指望着这个‘二’来破局呢!
所谓‘皇权不下县’,靠乡绅治理村镇,这是中国沿袭千年的统治策略,因此对于农民来说,自己这个父母官,其实还隔了一层,可以使他们直接听令的,还是那些乡绅隐宦。
而苏松这里的乡宦势力又尤其强,他们利用强大的政治特权,为自己对广大乡下的统治,加上一层厚厚的保护衣,任何对他们不利的政令,都会遭到他们疯狂的反击。在地方为政多年,海瑞太清楚他们的套路了……先发动刁民作乱,阻碍破坏政令的执行,然后利用政治资源,从上级对行政官施压。当然像海瑞这个档次的,就得靠两京的御史了,说什么‘新法引发民乱’、‘小民苦不堪言、民生凋敝、纷纷逃亡’云云,迫使朝廷暂缓执行新法,然后不了了之。
这套路用了上千年,但依然好用,因为京城的皇帝和大臣们,最担心的就是百姓搔乱,只要相信乱象一生,再好的政策也不敢执行。乡绅们便抓住这一弱点,大用特用,屡试不爽。对于‘进士多入毛’的苏松一带,用起这种法子来,自然更是威力无穷,绝非等闲可比,一旦闹将起来,他们肯定是要拼命的,到时就算是内阁,也不可能死保他这个马前卒。
海瑞深知,如果贸然公开提出‘清丈田亩’,肯定第二天,自己的巡抚衙门,就会被那些被煽动起来的百姓给围了,而且八成没人解救,非得逼得自己都没脸再呆下去不可。一番斟酌之后,他决定先不宣布‘清丈田亩’的命令,而是利用司法迂回,处处站住一个‘理’字,不给乡绅们发飙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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