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县总于府,各府总于布政司,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先帝当时批准,先在南直隶、湖广、山西等省的十余府中试点。兹后至今近五十年,因为嘉靖朝局的恶劣姓,以及反对者的横加阻挠,此法推行时断时续,到了嘉靖末年,竟然有偃旗息鼓的危险。
但形势在一个人登上权力舞台后改变了,这个人就是高拱,高肃卿虽然有很多的毛病,但他是个很纯粹的改革派,对一条鞭法是不遗余力的支持,所以从入阁的那天起,高拱便开始大声疾呼,要求在全国推行此法。
可大权仍然掌握在内阁首辅徐阶手中,徐阶对一条鞭法的看法,与高拱截然相反,他认为此法不可取,‘巨商大贾虽多有资财亦因无田而免役。致使衣不遮体、终岁辛劳的农民独受其困。’而农民也因为‘新法不论户之等则,只论田之多寡,所以许多人放弃田土,以避差役。’而且‘一条鞭法,不论仓口,不开石数,只开每亩该银若干,致使吏书因缘为歼,增减洒派,弊端百出。’反对的理由同样十分充分,高拱也没法说服他。
但高拱这一咋呼,正如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地方官员纷纷上本附和,有高拱为他们据理力争,哪怕是徐阶,也不能视若无睹,只能同意由江西布政使宋仪望,广东巡抚庞尚鹏,分别在赣粤两地,择数府施行,说起来,才不过刚刚数月而已。
张居正的感觉无比敏锐,他意识到一条鞭法的施行,在‘赋税货币化’的同时,也必然伴随着货币改革的良机——只要规定某种货币可以用来纳税,则这种货币的正统地位,必将迅速确立起来,如果要改革大明宝钞,这可是千载难逢的良机。
未议行,而先议收。张居正的宝钞改革,一上来就给人以强烈的信心……他认为,要想使人民对宝钞有信心,进而使整个社会普遍接受、普遍流通,最好的办法是由朝廷规定,一切赋税都必须用宝钞完税。如果用银的话,要先买钞,再用钞来纳税。他认为,如果由政斧率先收钞,则不到一年,人民对宝钞的信心就会建立起来。
当然他所指的宝钞,乃是所谓‘币制改革’后的产物,称为‘新宝钞’更合适。
应该说,张居正的方案,水平是很高的,首先他中肯的总结了历代以及当代行钞的失败经验,得出一个基本原则‘先求无累于民,后求有益于国’,便使自己不至于沦入与民夺利的桑弘羊、王莽之流。
然后,就大明宝钞改革,他提出了三项具体原则:
第一,新发行宝钞的地位,只应是用来‘辅银钱’,‘而非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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