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祐七年,春。
寿雁村。
这是一个早春时初显葱郁的后山树林。
满脸疲惫、浑身是伤的少年,正斜倚在一颗老树边闭目,不知是在假寐休憩,还是真的睡着了。
良久,少年睁开眼。
看清自己身处的环境和满手满地的血迹,看清手里死死攥着的一把带血匕首,目光再落到不远处的尸体上时。
他猛然从地上蹦了起来!
一句国粹脱口而出:
“卧槽?!”
他叫陈仓,前世是这名字,现在也是。
陈仓穿越了。
好消息是,继承了原主的全部记忆、语言和古代人民生存技能,甚至连这小子的很多生活习惯也一并继承了。
但比较操蛋的是……
原主刚刚杀了人。
没有什么,比自己穿到北宋年间一个良家子弟身上,对方还在半个小时前成了杀人犯这件事更让陈仓想骂娘的了。
只能说,唯一能庆幸的是没穿成完颜构。
陈仓回过神来,四处张望了一番,在几百步外看见了一条小溪,于是赶忙跑过去,用溪水将自己皮肤上的血迹洗了个干干净净。
顺便也将那把匕首洗好,再小心翼翼地插回腰间的皮鞘中。
平民穿的麻布衣裳,清洗倒也不麻烦,但要想把衣服上的血也洗了,势必会让他遛几个时辰的鸟。如今这情况,也只能将就搓一下继续穿。
照现代人的反侦察思路下意识做完这一切后,陈仓颓然坐在溪边。
他遥遥望了一眼林中那具尸体,还是下不了决心去亲手把那玩意儿给埋了。
人,毕竟不是他亲手杀的。
陈仓是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普通人,遵纪守法那么多年,即使能接受穿到北宋这回事,一时半会就要他立刻去毁尸灭迹,着实有些难为人了。
不过,仔仔细细地翻阅完原主的回忆后。
陈仓忽然觉得……
刚刚这人,好像杀了也没什么的吧?
这具身子的原主陈仓,今年刚满十五岁,是村里陈铁匠家的儿子,家境不能说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也算的上贫寒了。
陈仓并非陈铁匠亲生的,似乎是因为铁匠夫妻俩无法生育,从别家抱来的孩子,但养父母对他很好。在家里本就困难的情况下,就因为陈仓自幼聪颖过人,竟也咬着牙,真·砸锅卖铁·将其送去了私塾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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