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平知县忤逆上官,妄谈国事,杖刑六十。念及为官不易,减半行杖。”
在屈知县刚刚趴在长凳上,一位刑部小吏从大堂出来,将手里的一支令签在屈知县面前展示了一下,面无表情的宣读了堂官对屈知县的刑罚。
明朝的杖刑是以十为差,杖刑的数目最低是六十,最高是一百杖。刚刚宣读的令签,屈知县要被杖刑六十,因为官员有所优待所以减半行刑,也就是三十杖。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屈知县哼了一声,便默不作声。
宣读完毕后,两个锦衣卫各自取来了一根粗长的大荆条,长约三尺左右,打人的那一头较为粗些,如人的拳头般粗细,上面还有干涸的血迹斑斑。
“分量轻了些,还是包着铁皮带着倒刺的廷杖握在手里舒服些……”锦衣卫故意在屈知县面前掂了两下手里的荆条,不无恐吓的说道。
“屈大人,可有什么要交代的?”另一个锦衣卫看着屈知县挤了挤眼睛,手指搓了挫,意有所指的问道。
这是索贿?
呵呵……朱平安看到这一幕,微微勾了勾唇角,果然像史书说的那样,杖刑还有廷杖里面有很多猫腻,也诞生了三百六十行之外的三百六十一行,因为杖刑绝对算的上是一门手艺,干这一行的差役和锦衣卫都是靠手艺“吃饭”,比如这个锦衣卫。
能出师行杖刑的锦衣卫都是练过的,要拜师送礼学这门手艺。据杂史记载,锦衣卫掌握这门手艺,需要练上几年呢。他们主要练习两个手段,一个是外轻内重,一个是外重内轻。练习的时候,他们要做两个假人,其中一个假人里面放豆腐,另一个假人里面放青砖,外面都穿上衣服。放豆腐练习外重内轻,锦衣卫只有做到把外面的衣服打的稀烂,声音咣咣响,而里面的豆腐不伤分毫,才算到家;放转头是练习外轻内重,锦衣卫只有做到把外面的衣服不伤分毫,而里面的转头打的稀碎,才算到家。
这样,如果有人在行刑前给他们行贿送礼,或者长官有所暗示轻打的话,他们就会采用外重内轻的手法,把人打的看着皮开肉绽,但其实只是皮外伤,回家养几天就能活蹦乱跳了;相反,如果行刑前没有行贿送礼,或者长官有所暗示重打的话,他们就会采用外轻内重的手法,看着只是皮肤红肿,可是内里受伤却很重,骨头都能打断。
刑杖在手,轻重在我一念之间。
挨打的人,往往会花钱买轻打,于是就衍生了第三百六十一行。
当然,如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