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败查尔斯·陷阱,在李斯特看来,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正如大部分嗑药流都能打败斗技流一样,有钱的确可以为所欲为。
但作为李斯特的对手,查尔斯却感觉到难以接受,他已经年过四十,却打不过一名十七岁年轻。
这是实战演练之前,万万没有想到的结果。
最关键一点,还是毫无还手之力、从头到尾被压着打,局面相当难堪。
可是带着灼热气息的长剑,已经架在脖子上,查尔斯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确输了,输给一名年轻人。
这本该是一件羞愤之事。
考虑到李斯特的身份,他很快又释然。郁金香家族的子嗣,并继承长芋家族的血脉,这样高贵的贵族,有如此实力,也是应该的。
最终只是叹息一声,诚心诚意说道:“我……输了。”
“败在我手上的精英大地骑士,不止一位,你也不用介怀。在精英大地骑士水准中,你的实力不错,雷属性斗气的麻痹效果,也很有威胁。”李斯特淡淡的说,实际上他只跟马库斯、帕丽丝切磋过。
也谈不上谁胜谁败,都没有搏命战斗。
不过在大地骑士阶段,剑战比较少发生,还是集团冲锋为主。李斯特也没打算现在就上战场,与别人剑战单挑,他更多修炼的是箭术。学习自马库斯的一手《多重箭》,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真要是战场对决,他肯定以外围放冷箭为主。
“男爵大人实力强大,查尔斯心服口服,郁金香家族的血脉,是我见过最高贵之一。”查尔斯爬了起来,半是拍马屁半是真心话,“郁金香家族与侯爵家族所差距的,仅仅只剩下时间。”
李斯特将精钢长剑扔给男仆,接过手帕擦了擦手:“封爵要趁早,时间是每个人的敌人。”
查尔斯深有体会:“是的,与时间为敌的感受,十分恐怖。”
像他这样的精英大地骑士,突破无望、也没钱嗑药,恐怕再过几年,身体机能就要开始下降。
所以才迫切想要寻找机会:“男爵大人,如果您封爵的荣耀之路上需要助力,查尔斯愿意为男爵大人冲锋!”
这是准备追随。
但李斯特却想了想:“我只是一名男爵,伯爵次子,我的骑士小队成员,都是与我一样抗争命运的骑士。因为除了争夺荣光,他们别无选择,那么你呢,你有很多种选择,为何要来到鲜花镇?”
当然是因为鲜花镇有机会。
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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