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他怎么制造这种药的有什么区别?
要是都公之于众了,谁还去研究药?谁还研发?谁还用心用力去搞物资?
所以不成文规定,你搞来物资就行,我不问来自哪里,你能搞来算你本事大,反正我花钱了,我管你来自哪里,出了事也是你的事,和工厂有什么关系?
所以这次购买粮食,还需要郑越国假装出面帮忙购粮。
苏宇搞来那么多粮食别人会问,他没有粮票哪来的?可要是采购员帮忙联系采购的,那就不一样了。
这里面的门道有很多,比如苏宇没资格买卖,这些都不是问题,公社会给他搞定,换个说法,知道是苏宇付的钱就行,这些事根本不需要苏宇操心,他只需要把粮食运过去,公社收了,它自然就是合理的。
对于法律这块,公社能不懂吗?那比苏宇懂的多,用什么方式,怎么规避,那是还用苏宇提醒?所以这些他也不用操心。
这些都是有迹可循的,毕竟苏宇认识郑越国不是秘密,郑越国能当上采购科副科长,说他没有自己的渠道,你信吗?
假如说,某个非计划物资通过海运,到了附近,又因为某些事,需要尽快出手,这时候苏宇通过郑越国得知此事了,他告诉了秦书记,打算买下来献给公社,让公社的采购员出面,苏宇帮忙联系,最终苏宇付了钱。
你说它合法不合法?直接告诉合法。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种,类似的还有很多,总之只要上下一心,这种瞎话一定能控制在极小范围内,不会被戳破。
“那就这样,你们休息吧,晚上行动。”
苏宇回去了,可民兵队的秦队找来了。
他是接到了老支书的叮嘱,知道苏宇要干嘛,其实去黑市这事,压根不叫事。
只要不被当场抓到,事后很难被抓因为没证据,只要你购买的东西能提供来源,公安拿你也没办法。
比如你购买了一百斤粮食,藏起来了,别人举报你,公安来搜,没找到,能法办你吗?不能。
按照常理,你家有一百斤粮食,而大队上没有分粮,你又解释不清,被认定去了黑市,被抓也是活该,可凡是去黑市的,回来都会把东西藏好,这就没招了。
何况苏宇买了粮食直接送去公社,渠道都找好了,郑越国提供的,这钢铁厂堂堂采购科副科长,总不至于亲自去黑市买来给苏宇做贡献吧?
何况又不是为了个人,这是为了大伙,谁那么傻?我犯法,为了普罗大众?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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