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话说的义正言辞,换来的是大卫不屑的眼神。
还有悠悠的一句:「我记得安妮·海瑟薇小姐,在认识某人之前,甚至还未满十七周岁.」
「额」
亚伯无语。
「好吧。不讨论这个问题了。总之我暂时对阿曼达·赫斯特没有那种兴趣。」
「并且..」他对大卫说道:「我是个不婚主义者,我觉得结婚很没意思。」
「不结婚,一样可以过得和结婚一样愉快。结婚以后,反而可能过得不愉快。所以我这辈子,可能不会结婚也不一定。」
大卫·梅隆皱眉:「你认真的吗?」
在美国,也不是有超级富豪一辈子没有结婚。
或者结了婚,离婚以后后面没有再婚过。
但是这种人,在美国富豪中都不属于主流。
美国的富豪与精英阶层,还是比较偏保守主义,比较清教徒的。
而这个阶层的人,对婚姻是看得很重的。
在这个阶层中,所谓不婚主义者,就是纯纯的异类。
出身德
克萨斯的亚伯,其实也明白这点。
好歹史密斯家族,在德克萨斯州也算精英家族来着。
但他发自内心,这辈子真的就没想过结婚这件事。
世界那么大,世界那么美。
妹子那么多,身材那么好。
为什么一定要绑死在一棵树上呢?
美国人可以容忍一个未婚者,是个花花公子有数不清的女朋友。
但是这个人要是结了婚,还这样玩的话。
在美国主流认知中,这种人就是人渣,就算是美国政府也不好意思出来捧。
单单是这一点,就让亚伯打消了结婚的想法。
除非
除非以后他玩腻了,或者身体玩废了。
估计才会有结婚的想法。
只是他觉得。
以自己现在的身体这副德行。
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那么不结婚,也许就是最好的选择。
「不说这个问题了。我今年才二十岁,而你是个三十三岁的老家伙。」
亚伯·鄙视的看了一眼大卫·梅隆。
「连你这个老家伙都还没结婚,我这个小孩子考虑什么结婚的问题?」
「!」
大卫来了一句美国人喊得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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