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婉婉去城里待久了,这手都养得细皮嫩肉了。这脸更是,如花似玉哎。”
林知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使了些力气想抽回手来。
但长期做农活的中年妇女力气是很恐怖的,丽姐的手就像是老树根一样紧紧攥着她的手腕,挣脱不来。
“要我说啊,城里再好,那也不是咱们该呆的地方。现在桐桐考完试了,你一个人还在城里干嘛呢?
俗话说,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
她这话一说完,周围的人立马纷纷应和,像是听到了什么至理名言似的。
林知婉低着头,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
她性子软,一直以来都是怕得罪人的,纵使受了欺负,也很少会记仇。
此时被以往从来都是很感激的丽姐这样一说,她心下却生出些莫名的逆反来。
但她的确也有些迷茫。
从前去城市里打工,是为了照顾林桐,现在林桐马上要去上大学了,自己留在城市里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但见她垂眉低目间沉沉的温婉之意,丽姐作为一个女人都有些被惊艳到了,顿时在心里啐了一口,笑吟吟地开口:
“婉婉,你家里没长辈做主,丽姐是看着伱俩姐弟长大的,今天就给你说门亲事。”
林知婉心里一惊,连连摇头。
“别害臊!咱们女人都有这一天的,嫁个好男人,踏踏实实过日子,比啥不强?”
一边的媒婆笑嘻嘻的,凑上前来。
“丽姐不会害你,给你说的这门亲啊,那家境是顶顶好的,人也老实,能吃苦。”
丽姐冲着屋内招招手,从里头就走出来一个黑头黑脸、五短身材的男人。
脸上长了颗大瘤子,瞧着令人忍不住地心生厌恶。
他挠着头,黑脸上泛着红,一双三白眼直勾勾地盯着林知婉。
林知婉自然是半点不想看他,别过头去就要走。
一旁吃瓜看戏的群众们自然开始起了哄来,把一切反感和抗拒都理解为了害羞。
正是鸡飞狗跳之时,众人的头顶忽然传来一声轻蔑的嗤笑。
“呵。”
所有人一齐转过头去,没费多大力气就找到了声音的来源。
两个陌生面孔的少年正趴在墙根上往院里看,只露出上半身。
像是两根刚钻出地来的萝卜似的。
在众人的疑惑中,林知婉却感觉心跳怦怦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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