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要将命丢在山上,成为另一具冰川水晶尸。
所以,只要眼前这帮行商队伍,脑子没有进水,就一定会选择哈顺戈壁。
上千里距离,一路上水草粮食、衣物补给,哪一样不要花钱?
以至于脑子灵活的,都开始做起了驼队生意。
“你家有驼队?”
骑在马背上的陈玉楼,目光扫过熙熙攘攘、嘈杂喧哗的众人,准确落在其中一个小老头身上。
头戴一顶毡帽。
身上套着厚厚的羊绒夹袄。
看相貌似乎是蒙族人。
西域境内,各族共居,只不过维族和回回人数最多。
和滇南那边情况差不多。
蒙族和女真部落,几乎都是前朝遗民,躲来此处避祸。
“有的有的,各位,你们骑的都是汉马,不能耐寒,又无法适应沙地。”
“想进黑沙漠,不用驼队寸步难行。”
被点到名字,小老头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连连点头道。
城里什么情况,他比谁都清楚。
没有行商队伍过路,家家户户都快到无米下锅的地步。
放到往些年景,谁不是等着客人上门,几时会跑到城门口拉客。
眼下这么多人竞争。
自己独拔头筹。
他哪能不激动万分?
“有多少骆驼?”
陈玉楼当然知道驼队的重要性。
这段时日,他们还只是横穿戈壁滩,都有种举步维艰之感。
小老头虽然是在拉拢生意,但不得不说他一番话确实有道理。
陈家庄马厩里的马,多是云贵马,或者川西马。
这几个地方养出的马,最大的优点就是擅长翻山越岭,适宜于山地奔袭。
但西域,自古以来多用天山马或者河西马。
更为耐寒耐旱,脚力和体力也远胜于川西马。
不过,在沙漠中行路,马终究不是骆驼的对手。
“三十七头。”
小老头伸出几根手指,一脸自傲的道。
昆莫城里,也只有他家有这么大一支驼队。
不过,他话音才落,就见到陈玉楼摇了摇头,脸上闪过一抹失望。
“太少了。”
“这……”
小老头则是一下慌乱起来。
本以为今日这桩生意会稳稳拿下,毕竟,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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