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会花上一两块大洋,来赌到底哪个人哪个帮会能赢,这么做,为了乐子,为了博美人一笑。
这就是这个时代。
一个人见狗嫌的民国时代。
此时此刻,李云的内心还十分的清醒。
自我还在。
“以前总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憧憬民国时代,以为自己是大小姐或者军阀老婆,能遇到痴情军阀,还有黑帮老大,啧啧啧”
此时此刻,李云看着自己。
也觉得奇妙。
这一次我在临摹火云邪神,竟然能清醒自我。
能以明白我自己是李云的角度出现在梦里面。
还真是奇妙,这种感觉。
虽然不知道这是为何。
但此时此刻,李云抬起脚来走出去。
“滚他妈出去,别在这里跟老子抢地盘。”此时李云突然感觉到一股大力袭来,一只脚就把自己踹了出去。
那人将李云踹走之后还不尽兴,还在持续的殴打,殴打到李云浑身疼痛,站不起来为止。
对了,我现在是什么人?
我是小时候的火云邪神。
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
看穷人,看富人,看恶人。
身上穿着标志的大背心和裤衩子,早已腐烂,发黑发臭。
我不属于富人,富人们只会高高在上的玩弄着自己这样的人,李云听见了,夜总会那边的富人在博美人一笑,他指着自己,在说着这小孩能不能活过今晚,和朋友赌一个大洋。
也不属于穷人,因为就这样子,连当穷人的资格都不够,没办法成为劳动力,就连当乞丐都抢不过别人。
现在还不是恶人,一个连当乞丐都费劲的人,还怎么可能当得了恶人?
我马上要变成死人了。
一个饿死的人。
此时此刻,李云照着路边的玻璃镜子。
枯瘦的身材。
头顶三根毛发。
眼眶凹陷。
流浪在街头,无父无母,无人关注,能清晰地感觉得到,死亡在逐渐的逼近。
好神奇这种感觉。
对,就是濒死的感觉。
我这具残破的肉身正在逐渐的靠近着死亡。
这种感觉是那么的逼真,那么的强烈。
而旁人的漠视,也这么的真切,他就实实在在的存在于这里。
存在于李云的周围,存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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