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乐容生了气,林朝却有些摸不着头脑。
往常好友来找自己喝酒吃饭,基本就是碰到就临时起意的。
大家都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姐妹,也不讲究什么,碰到了,想一起喝酒,那就来。
你带点小菜,我带点卤肉,再准备点小酒,就可以聚在一起了。
这次王杉和李梧两人还是想到林朝家里多了个人,才特意提前半天说的。
林朝想了想,还是不确定他生气的原因,便猜测道:
“难道是怕来不及准备晚餐?你放心,晚上不需要你下厨,她们知道我的手艺,都会自己带菜,我准备点好酒就可以了。”
“还是你不想和她们见面?那也不要紧,我等会去找她们,让她们别来,我晚上带着酒过去找他们也一样的。”
“还是……”
听林朝越说越离谱,祝乐容只恨不得捡起手里的线球给她脑袋来一下。
这是什么榆木脑袋啊!
客人说要来,她就这么把人往外赶?
或者让人来,但是菜还要客人自己备?
祝乐容纵观自己十六年的生活经验,怎么都说不出像林朝这种的话来。
还有,林朝怎么会以为自己生气是因为她的好友要来玩的啊?
他生气根本就不是这个原因。
这本来就是林朝的家,好友来是理所应当。
他不高兴的点在晚上见面,可中午才通知他这件事。
对于村里人简简单单的好友相会,在祝乐容看来,却不是那样。
他学的礼仪里,好友来访,是需要提前来帖子说明的。
当然,在小村子里,肯定是没有拜帖的,可至少也要提前一些时间,给自己准备的时间。
像林朝说的那样“好友自己带菜,主人备酒”这么的简朴,这太挑战祝乐容脑中固守的待客之道。
本来时间就很匆忙,结果林朝还迟了些时间才告诉他,让一切变得更加匆忙。
祝乐容很难不生气。
再有,就算不需要他准备晚上的菜色,那也总得给他留些时间好好打理一下自己吧。
前些天下了雨,今天祝乐容趁天气好特意将之前买的衣裳洗了晒好,现在穿的是流浪至桐林村时穿的那套衣裳。
衣裳虽然被洗了干净,到底跟着流浪许久上面有不少大大小小的补丁,穿着见客不太体面。
祝乐容才十六岁,正是爱俏的年纪,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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