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剥夺另外一个生命,哪怕他只是一个婴儿。从社会、人性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我们作出了维持原定的不予立案决定的复议意见回复了艳艳。”
“事情到了这一步,原本以为解决了的,实在没想到,艳艳在接到复议决定之后,居然投诉到央视《觉点方谈》,《觉点方谈》的记者象闻到腥味的猫一样,立刻来到云丰市,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指责我们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拐卖儿童。”
“《觉点方谈》的影响力你们是知道的,央视播出之后整个云丰市都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很多领导给我们打电话对我们严厉批评,迫于这种压力,我们不得不以涉嫌拐骗儿童罪把护士李晓华刑事拘留了起来,后来李晓华又被公诉到法院。艳艳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护士李晓华赔偿医疗费两万元,交通费、律师费八万元,精神抚慰金二十万元,抚养费、教育费八十万元,共一百一十万元。”
“同时状告我们云丰市警方不作为,参与犯罪、协助拐卖儿童,要求对我们进行行政处罚、并赔偿她的精神损失费……”
“法院一审认为,李晓华身为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引产存活的婴儿送与刘某抚养,使婴儿脱离监护人的监护,这种行为侵犯了艳艳与引产婴儿的亲子关系和引产婴儿的合法权益,已构成拐骗儿童罪。”
“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李晓华有期徒刑2年,但不承担对艳艳的民事赔偿责任,理由是这不属于因李晓华拐骗儿童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宣判后,李晓华和艳艳均不服,分别上诉。李晓华的上诉理由是,她的行为不构成拐骗儿童罪,请求改判无罪,但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法院声称李晓华拐骗儿童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了国有事业单位的声誉,我们公安机关四位领导的行为都构成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和玩忽职守罪。法院声称虽然不能否认我们四位被告人着手对艳艳的报案开展了工作,但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关于拐卖儿童犯罪的报案,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判决书最后还写着,《觉点方谈》是强势媒体中颇具影响力的深度报道,其报道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可以认定四被告人的玩忽职守行为与恶劣社会影响有因果关系,并以《觉点方谈》的报道为由,对我们四位从重从严进行了处置,全部被解除职务、开除党籍,并且有可能被进一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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