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的伪善本质暴露的一览无余。常理是人们在交际的场合下,其语言和行为具有明确的统一性和目的性。在《卖拐》的表演中,大忽悠多次出现真话假话一起说,让受骗者不知道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的。”
“被忽悠的人最后被忽悠的好坏不分了,好人不被理解了。大忽悠的妻子不让其给自行车,受骗者却说:我就纳闷了,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两口子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反话正说,确实是社会上人们的思想差距和基本素质差距相差太大了。小品结尾展现的是:好人真的被忽悠瘸了,而且被骗的什么都没有了,连生活用品手表自行车都被骗走了,只好自己拄着拐杖走了,还要说:谢谢啊!其声音已经是傻瓜十足的苍凉悲切。忽然使人联想到现在的电信诈骗,什么都没有了,以后这日子怎么过啊!”
“汪谦把哲学这个方法论通过小品的艺术手法教会了人们,使人们觉醒,也了解了忽悠的危害,识破了忽悠的手段,也不再相信所有类型的忽悠,这就是《卖拐》小品的伟大之处。”刘小溪发长微博对《卖拐》表示了赞赏。
“《卖拐》,是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作品,有不少人对这个作品颇有微词,说三道四,但我觉得它很好,我说说我的看法和感受吧!在我看来,这个作品是有些象征性质和寓言性质的作品。这个作品的故事是虚假的,在现实生活中不太可能发生,一个人把一个健康人给忽悠瘸了,并且把拐卖给他。但是,它在艺术上却是真实的。我的意思是,这个故事的内在逻辑、内在感受确实非常真实的。”
“同时,这个虚构的故事非常具有表现力,它把受害者被骗子愚弄、欺骗的情况形象地、艺术化地、夸张地再现出来。因此,这个作品获得了强烈的喜剧效果和艺术效果。也就是说,作品通过这个虚假的故事艺术化地再现了现实生活。而且,在我看来,它有可能比现实中的事实更接近现实。这种表现方式有一点表现主义文学和荒诞派戏剧的意味。”
“如果我上文的分析有一点道理的话,我想进一步说,这个故事的寓言性增加了这个作品可以抵达的广度和深度。具体地说,在现实生活中的受骗经历,都有可能从这个小品中找到共鸣。它可以是某个具体的受骗经历,比如某个人因为某件事被骗了几百块钱遭受了损失等经历,都可以在这个小品中找到共鸣。”
“而且它还可以是某个人在人生的某个阶段,由于受到了某种误导,可以是思想上的某种误区,也可以是某个偶然事件,从而误入人生歧途的经历。这更可以从小品中找到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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