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说白了就叫‘四狗子’、‘五狗子’,闫家人也不去计较.
闫国大从小就特别喜欢狗,经常跟狗在一起玩耍。年龄稍大,又喜欢上了这里一种特有的猎狗,腰细腿长,特别凶猛,善于奔跑,被蒙古人用来狩猎,当地人叫它‘狼狗’。
经过七、八年走东串西的交换、选配,闫国大养的狗竟然出了名。他养的狗个大体长,勇猛善跑,草原上的兔子、狐狸、貉子,甚至野狼,搭住影就难以逃脱。
因为这里距离蒙古草原比较近,那些喜欢狩猎的蒙古人、甚至王公贵族都想领回一条狗养着,于是纷纷拿自家养的牛、马、羊等家畜进行交换。
这样的交易很划算,能用狗去交换大牲畜,这无论如何都是赚钱的买卖,于是闫国大干脆就不去务农了,一心一意的做起了养狗的生意,竟然很快就富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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