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这么多。
市场部提交的应对方案其实也很简单,这玩意儿人家已经占了先机了,你总不能再去跟别的报纸合作搞一个什么豪侠榜,那样未免就显得有些LOW了。
在CD以及周边终端店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广告方面遵照闪驰科技一直以来的营销策略,在互联网,电视媒体以及电梯,公交站台车身等位置铺设广告。
同时别的区域也要接受这一次的教训,尤其是即将开始的推广地区,一定要防止再次出现这样的事件。
“就按他们的方案来办吧,另外再增加一条,在CD以及长安开设直营店,具体直营店的数量让他们做出评估,跟总代理商那边协调好之后报给我。”
既然那边的商家有了观望心理,那就干脆自己上,开设直营店,产品销量好,商家观望的情绪自然就减少了,闪驰能在东南沿海以及中部省份卖得好,在西南地带自然也不会差。
“另外就是电视广告的频率要高一些,尤其是电视台空闲,广告费便宜的时间段,用闪驰的名义给我搞一些长广告,频繁的轰炸。”
非黄金时间段,电视台的广告还是比较便宜的,不然也不会出现那么多“不要998,只要98!”了,这种广告可能效果一般,但时间长了总是能让一部分人记住的。
而之所以用闪驰,不用风驰,实则是因为二者定位不同,闪驰本就是定位低端,走性价比路线,LOW就LOW一点,再加上代言人春哥还是从CD走出来的,有着天然的主场优势。
话说,春哥的代言合同是从去年七月份开始的,到今年七月份就有一年了,明年七月份之前两年合同期就要到结束了,不知道她那边对于续签代言合同是个什么想法。
要不要现在谈谈呢?
算了,现在才三月份,才九个月时间,这么早跟他们谈合同,显得自己这边有点迫不及待。
哎,太红了也麻烦,添娱的名声可不太好,也不知道她们哪天就会闹翻,真要续签的话还得跟春哥本人签才行。
当然了,檀锦程还有另一个选择,那就是抢在爱马之前把周董给签下来,爱马是2009年签的周董,春哥的合同到明年七月份,而那时超女的热度也已经没多少了。
周董代言闪驰其实也是符合他的形象定位的,纵观前世周董代言过的国产品牌产品,像爱马,美邦,真维斯,优乐美,动感地带等等,几乎都是“平价”品牌。
代言某一个平价品牌,可能是意外,但代言的都是这些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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