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光从柜子里拿出了三套衣服,只见那衣服有棕,黄,绿和黄褐4种颜色色块组成,东一块西一块好似小孩的涂鸦。
“这是什么鬼?”老李不解的问道。
“这是迷彩服,意大利陆军的最新发明,野外伪装效果比我们的军服好多了,咱哥儿几个可能是国军第一批穿这个衣服的,花了老鼻子钱呢。”马晓光有些骄傲地说道。
这是这个年代最新的发明,伪装效果可比一般国军军装和江湖人士的夜行衣好多了,也是马长官有后世知识和大黄鱼加持,要不还搞不到这些装备。
好在这些衣服都是按欧洲人身材制作的,马晓光和老李穿上以后有些肥大,胖子那套除了有些长以外还刚好合适。
另外,每人背了一把特制的弓弩,这东西远距离可能不行,晚上可能关键时刻有奇效呢。
手枪则是一人两支勃朗宁M1900,另外手雷也是一人四颗。
老李一边往身上背着装备,一边赞叹道:“老板,你真舍得花钱,这些装备可不便宜。”
“废话,咱们弟兄的命可值钱,再多钱也买不了。”马老板翻着白眼说道,在他看来最值钱的东西就是这帮兄弟,大黄鱼身外之物而已,当然这身外之物也是越多越好。
打开一个木箱,老李这次没有再赞叹,直接捂住了嘴:“这是汤姆逊!”
“对,汤姆逊M1928手提机关枪。”马老板对老李的军事素质还是认可的。
“这东西可好,比花机关强!”胖子抄起一把M1928把玩道。
“今天晚上为了以防万一,咱们人手一把,不过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用枪啊。”马晓光吩咐道。
“老板放心,我们省得。”老李一边没口子的答应,一边帮着胖子往身上挂装备。
“武器少带点,咱们是去勘察,安全第一,情况不对退回来就是。”马晓光怕两位精英按捺不住,到时候变成民国版加里森敢死队就不好玩了。
又费了一会儿功夫,披挂整齐,打电话叫来小陆,让他开车将三人送往将军山方向。
看到三人的装扮时,小陆也不禁吓了一跳,这身上的打扮虽然有些特殊却也还在他认知范围之内,关键是三人脸上画的迷彩在黑夜里却让人吓了一跳,电筒的光一打上去好像牛头马面端的是有些吓人。
当然作为特工,他也知道老板三人肯定是有特殊任务,当即让三人坐在后座,拉上篷布——怕吓着其它人,用特别通行证出了城,赶到了将军山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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