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头?”
巴尼汉有些失声。
巴罗笑了笑,道:
“要真是如此,我倒是觉得汉军,好像也挺不错的。”
交趾国几百年,南越土著们,虽说仍旧保留了自身的部分习俗,但从猎人变成猎鹿来看,就知道他们已经有了许多改变。
巴罗对汉人,其实是有几分好感的。
如果不是县城限定开市时间,货物价格又对他们这些土著特别高昂,就更好了。
而且国君还是天柱神托世呢!
不过巴尼汉和他的老父亲不同,不太喜欢汉人,他心里总有种警惕。
五年前新君登位的时候,九真郡有过一次叛乱。
当时新君就以天柱神托世为由,号召他们帮助神明平叛。
族中确实有不少族人,尊崇天柱神,提着鹿角矛上阵杀敌。
他的两个哥哥,也在战场上阵亡了。
但别说抚恤了,都没有好好安葬,连尸身都没找回来。
他们尊重天柱神,天柱神并不爱世人。
因而巴尼汉总有一种想法。
那什么天柱神托世,只是托词。
历代国君想要稳固交趾国的统治而已,根本没把他们当做子民看待。
有了战事,就号召他们出征,将他们当做耗材一样对待。
所以巴尼汉对汉军也没多少好感。
都是汉人,能有什么差别呢?
巴罗见儿子如此,安抚了几句:
“好了,去拿几张鹿皮,是真的是假的,去看看不就行了。”
“这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能活着就挺好了。”
“那我去了,要是汉军里有铁枪卖,就好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是巴尼汉偶然听说的一句话,他觉得挺有道理的。
他想要猎鹿,想要断发文身,鹿角矛还不够,用上汉人的铁枪,肯定更容易。
到时候一口气猎上七八只鹿,他就族中最勇猛的男人!
“市场就在山下的话,可以吃了再走。”
巴尼汉的母亲,则在这时,端来了一盆粟米饭。
他们家种植的是粟米,虽说没有日南郡的良田里,那么粒粒饱满,但有赖于交趾国得天独厚的气候、土壤,也还算收获不错。
巴尼汉闻着味,就心动了,也不顾烫,当即抓着吃起来:
“好香啊,要是能买着铜鼎就好了,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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