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做出了决定他未来的处置。
......
“伤得有点重啊,那帮小子打的太狠了。”
“噢,我可不这样认为,相反,他们下手太轻了。”
“什么,头都出血了,你还觉得轻?”
“哈哈,我懂你的意思,雷克斯,你是想最好这个贫民被打死,那样我们就不用再跑一趟赎罪营了对吧?”
“啧,还是你懂我,费尔,贫民窟的老鼠,最好全都死光。”
“别说了,你们忘了阿格力也是从贫民窟出来的吗?”
“哎呀呀呀呀,你不说我还忘了呢,这趟就让阿格力去吧,大家没意见吧?嘿嘿嘿,这是工作,他拒绝不了。”
......
一辆马车从干燥开裂的泥地上驶过,驾车的车夫是一个身披铠甲,一脸冷峻的青年。
这人正是鸣歌城治安官——“阿格力”
赎罪营距离鸣歌城有三天路程,阿格力原本在休假,新婚不久的他,根本没想到上头居然推给他一个无法拒绝的押送工作。
这让阿格力心情很是糟糕。
他知道,自己又被同僚算计了。
但没办法,谁让自己出身低贱,在治安官的团体派系中,属于最不受待见,最没有话语权的边缘人。
阿格力心中虽然愤恨,可却没有丝毫过激反抗的行为,自幼在贫民窟长大的他很清楚,就算被身边的同僚处处针对,他如今的日子,也比曾经滋润一百倍。
那种糟糕的,恶劣到极点的环境......
现在回想起来,阿格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能健康的在贫民窟长大。
贫民窟的人,绝大部分都患有各种疾病,大部分是死不了人的皮肤病,而有了这些会传染的皮肤病,是绝对不可能成为治安官的,哪怕报名的资格都没有。
阿格力下意识摸了摸胸口,他能在传染病横行的贫民窟健康长大,并且没有任何疾病在身,或许不是意外,而是那个从出生起,就和他连在一起的一颗珠子有关。
这个珠子在阿格力成年后,就缩进了心脏里面,不断改善着他的体质。
借着这层不为人知的助力,阿格力通过了层层选拔,最终以贫民的身份成为治安官。
因此才有了现在的治安官阿格力。
“我会练好剑术,我还会往上爬,未来我一定会成为鸣歌城的大人物!!”
阿格力下意识握紧了缰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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