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不称职,耐心地解释道:“首先在法律上,一个人无论失踪多长时间,法律都不会规定其死亡。只有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为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两年,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民事责任有利害关系的人才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水上消防支队刚因为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搞出那么大纰漏,韩渝不想因为这个案子再搞出大麻烦,跟同样有此担心的蒋有为对视了一眼,紧握着手机追问道:“具体到我们这个案子呢?”
“你们是不知道怎么移诉,毕竟人有没有死很重要,直接关系到案件定性。”
“是啊,我们现在头疼的就是这个。”
“你们这个案子跟一般命案不同,案件发生在江上,被害人落水是否有生还的可能?缺少被害人尸体这一直接证据,直接关系到接下来如何定罪量刑。”
余向前顿了顿,接着道:“云港这边的渔船比滨江多,类似案件在海上发生过,你们可以参照类似案例,缺少直接证据,就进行扎实的外围取证,从救援过程、案发时的外部环境、视野内环境等方面补充证据。结合一系列证据,推定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落水船员已无生还可能。”
韩渝低声问:“没有尸体,也能以故意杀人移诉?”
“能啊,但要全面取证,形成证据链条闭环。”
办这种案件有风险。
余向前不想韩渝在这个案子上栽跟头,沉思了片刻接着道:“但江上的情况跟海上的情况又不太一样,尤其长州水域,说是位于长江尾,但距真正的入海口还有几十公里,而且在案发水域下游不远处长江又分了叉。
航道、水流和潮汐的情况你比我了解,你可以根据这些因素进行分析,落水船员如果溺亡了,其尸体从案发水域被冲进大海需要多长时间。再请法医研究分析,尸体沉入江底会不会浮起来。
北支每天有多少船航经,南支主副航道每天有多少船舶,那些船员发现尸体的可能性又有多大?总之,不能排除落水船员没死,而是躲在岸上装死的可能性。”
必须承认,鱼局的话有一定道理。
上游有浮尸漂到滨江水域,甚至能漂上百公里,那是因为上游航经的船舶少,尸体漂在江上被航经船舶上的船员发现的可能性低。
滨江水域是长航运输最繁忙的水域,每天航经的大小船舶超过三千艘。
海事局组织过搜救,也就是说通知过航经的大小船舶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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