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拒绝享受美色,他懂得自己拥有美色并善于利用自己的美色。
眼前这个女特工一看就是某个特工组织当中的重要人物,这蝙蝠侠不赶紧发挥一切魅力把她迷得死死的,你跑什么?!
小丑真的很想冲下去给蝙蝠侠一巴掌,看看能不能把他脑子里进的水给抽出来,但凡你提早和面前的这位美女调两句情,还用追小丑追得这么急头白脸的?
你要说你不想暴露容貌和身份,那你倒是穿好制服,把面罩给戴上啊,既然都已经暴露了布鲁斯·韦恩的脸和身份,你倒是用一用韦恩的优势啊!
小丑突然就有了一种感觉,就好像自己也不是能完全的理解每一个蝙蝠侠,而紧接着他就发现,还是他的蝙蝠侠好啊。
并不是说小丑真的就喜欢蝙蝠侠揍他,他喜欢的是蝙蝠侠在揍他的时候,除了揍他什么也不能做的那种憋屈,其实更喜欢的是他完全能够体会到蝙蝠侠的情绪。
尽管那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存在的东西,太过微弱,甚至即使亲身经历也不能明白,但蝙蝠侠的所有情绪在小丑面前展露无遗,他天生就能读懂黑暗骑士的一切。
这就好像是一个班级当中考试,只有你拿到了答案,到底有多少人能控制得住不在其他人抓耳挠腮想答案,而自己运笔如飞的时候感到暗爽?
可如果某一次考试没了答案,事情就变得有些难办了,小丑的心理学和行为学知识还在,但他面临的困境是智商隔离。
简而言之,一个人会把自己容易理解的事看得太过轻易,从而无法体会到不理解这事的人的困境。
新52的小丑格外天才,可以说哪怕他没疯,也是个可以比肩蝙蝠侠的绝世天才,因此他真的想不明白,智商比他低了好几个段位的1号地球蝙蝠侠到底是怎么混成这样的。
又不是要你在天启星追达克赛德,只是在一座城市的普通街道上追一个蠢到家的小丑,到底得有多么不走运才能失败?
但很快小丑就发现,和运气无关,这个蝙蝠侠和这个小丑混到今天的地步,完全是靠实力。
地上的小丑爬起来了。
小丑爬起来之后的第一个动作是劫持娜塔莎。
这下不光小丑愣了,布鲁斯、娜塔莎、直升飞机上的鹰眼和旁边正和丧钟打成一团的美国队长全都愣了。
小丑发誓,这个女特工神情慌乱,挤出眼泪的表情变幻做了足足三秒,假的三岁小孩都能看得出来。
布鲁斯没看出来,他立刻就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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