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但对于我们这个时代来说,哪里还会有人在乡村和野外冒险?先生们,文学是要和时代的背景和基调保持一致的。”
他这句话倒是引起了人们的赞同。
“所以,我认为所谓新式骑士,冒险的主舞台应该放置在城里。这才是那些能够看懂文字并喜欢看书消遣时间的文明人,最熟悉的地方。”
“有道理。”
诗人迈尔斯·加罗夫先生摸着下巴说道,现在大部分人都在听夏德的“高谈阔论”。
“其次,骑士战胜强盗,战胜妖鬼和恶灵,以此获得荣誉的桥段太过于俗套了。在城市的冒险中,哪里会有随便杀人的机会?所以,新式骑士的故事,也不应该像以前那样,以杀死某个强大的目标为目的,而是要在城市的主舞台上,以更加文明的手段与邪恶斗争。”
夏德在其他人反应过来自己要说什么以前,加快了些语速说道:
“生活在蒸汽都市,擅长格斗术,精通数学、文法、天文和机械制作的男人,以自己的独居公寓为据点,穿梭在迷雾与蒸汽中,厮混于贫民窟和下城区,流连于俱乐部和贵族沙龙。与贫民交往甚密,但又能博得大人物们的欢心。打击犯罪,获得酬劳,在黑夜与阴影中乔装打扮获取信息,以神秘的犯罪分子为头号敌人,甚至通过任务结实贵妇人和公主,在故事的最后获得幸福的人生......”
“这不就是侦探吗?”
终于有人听出来了夏德想要说的意思,人们这才从夏德话语中营造出的场景中挣脱出来。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来说,夏德描绘出的这幅场景相当于有真实性和画面感。
所有人都笑了起来,因为夏德就是侦探,而夏德则很严肃的点点头:
“是的,所以我认为,之后的时代应该流行的新式骑士,就是侦探。侦探一定会成功的。”
说着话,夏德又扭头冲金发姑娘笑了一下,人们也仿佛明白了什么,露出善意的笑容。
刚才的话听起来有些大言不惭,但夏德的目的似乎是为了博得自己女伴的欢心,因为多萝茜·露薏莎就是目前最火热的侦探作家。
那么,刚才夏德的发言就可以用浪漫来解释,所以不会惹得人们反感。而且,夏德刚才讲出的内容,似乎还是有那么一些道理的。
多萝茜看着夏德的眼神中似乎闪着光:
“所以,侦探就是当代的骑士?”
她轻声问道,但夏德还没来得及说话,那位卡森里克的外国女爵便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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