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损害了他们的特权和利益,以至于不由自主的将自身摆在与朝廷略存对立的立场上。
可是李泰这番话点明了朝廷与他们的利益向来都是一致的,他们的官爵俸禄都是来自于朝廷的恩赏,只有社稷长治久安,他们才能富贵延年。
至于那些违禁犯法的行为,不只是在破坏社稷的安定,同时也是在损害他们的共同利益,朝廷通过刑令制裁,他们也应该在道德上进行批判,而不是同理心泛滥的将自身福祉与那些刑徒际遇混为一谈。
那些刑徒是危害家业的败类,是蚀空社稷的蛀虫,如果任由他们存在下去而不严加制裁,那么朝中文武臣员们的忠勤效劳给社稷带来的正面增益必将都被这些败类一次次的放纵给挥霍一空,最终整个社稷运势都将江河日下!
只要这些勋贵大臣们能够认识到这一点,那么接下来刑司执法的环境自然也就会变得清朗起来,并且国中也不会因此而怨声载道、时局因此动荡不安。
归根到底,国法并不是在针对这些勋贵大臣们进行打压,而是他们各自家教的底线所在,是他们各自所享有官爵特权的最后保障。如果肆意的挑衅国法,那就是在背叛和损害大家共同的利益!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接受这一套言论,但即便有一二杂声,也已经不足以掀起对于刑司执法严明这一现象的群体性抵触和批判,尤其是难能以此怪怨朝廷刻薄寡恩。就算再怎么执迷不悟,也只是让他们各自显得孤僻难近罢了。
在至尊此番出就于谨府邸宴会群臣之后,畿内诸刑司便也加快了执法审判的节奏,几桩时流关注度颇高、同时还一直悬而未决的案件,也都陆续做出了判决。
近期热度最高的,还是杨忠的女婿和女儿这一桩案件。
在这案件中,窦荣定的小妾公然违反净街式并殴打伤害执法武侯一事,虽然性质非常严重,但也还没到要直接打杀其人的程度。尤其就算这娼女论罪当死,也不该私刑处决。
案事审判下来,首先是各项违规累加起来罚钱十万,凡所涉事人员皆判徒刑一到三年不等,作为首犯的光州王氏娼女则是顶格的三年徒刑,因其已经不能受刑,故而又加罚三万钱,前后罚金便达到了十三万钱。
早在西魏时期,关中便已经开始推行新钱,当时所推行的乃是同治五铢钱。如今大唐朝廷又新铸开元通宝钱,前诸旧钱只要分量足够,亦可与新钱并行。
因为开元通宝乃是国朝新铸的钱币,如今币值正高,一百五十钱便可当一匹绢,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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