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王与国公们固然是新朝最为显赫的一批新贵,但绝大多数的普通将士才是真正需要重点封奖的主体。尤其这一次灭国与开国之功兼而赏之,各类赏格也是丰厚一场。
为了能够确保上下将士皆能不遭遗漏的公平受赏,朝廷在原本的爵官与实物奖赏体系之外,又设立了十二等勋官作为记录褒扬勋臣武将的唯一标准。
这十二等勋官也并非新朝首创,而是在过往西魏府兵体系中便先后出现的一些官阶名目单列出来,作为府兵将士们记录功勋资历的一个等级划分,自下到上分别是勋士、都督、帅都督、大都督、仪同、上仪同、开府、上开府、大将军、上大将军、柱国、上柱国。
府兵制度肇始于宇文泰霸府,直至今日已经成为唐皇恃以平定各方、掌控大权的最重要的武装力量,其组织形态与内部等级也是渐趋完善。随着十二等勋官的公布,也标志着府兵将士们拥有了一个清晰明确的等级制度与上升渠道。
大唐新朝的勋官制度并非只是简单的荣誉称号,而是军事作战人员最为重要的封赏标准。随着勋官制度公布之后,诸府军士有勋则必有赏,爵禄皆循勋阶。
就拿受封诸国公来说,首先是要有上柱国的勋阶,而后才得授国公封爵。勋官就是武人们的本品官,勋由战出,凡封赐、荫授皆不得予。
虽然任何的制度都难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变化而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但起码在当下而言,仍是用武之世,自然也就需要强调给予武人优厚的待遇与各种荣誉地位。
勋官诸等级官阶名目皆从原本的府兵体系中发展出来,在中下层将士们心目中本就拥有着非凡的色彩,如今成为人人皆可凭借功勋而达成的目标,而且勋官的获取途径比较单一纯粹,又给人一种公平公正的感觉,自然能够极大的激励人心士气。
所以这一次大唐朝廷奖酬功臣将士们的内容就包括了勋官、爵职与钱帛、土地和奴婢等几种封赏,将士们凭着勋功高低而得授勋官,勋官的等级则直接决定了后续几项封赏的多寡。
李泰对于功臣将士封赏向来都不吝啬,尤其这一次灭齐与立国这两项大事累加在一起,因此各类封赏也都是丰厚至极。
虽然眼下还有许多军府将士滞留征途、仍然驻守晋阳与河北等地未及返回,但他们的封赏也都及时发放到了各自所属的军府,除官爵之外的其他钱帛物料与赐田奴婢等等皆由其家人代领。
同时朝廷还鼓励诸府军士能够走出关中,散往更为广阔的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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