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雾都孤儿》。
这部作品中的主人公奥利弗在抵达伦敦后,便误入了费金组织的贼窝,其中被培养成扒手的幼童便不下十余人。
《雾都孤儿》成书于1838年,社会背景与如今相差不会太大,内中也有很多信息足以充作参考。
因此在如今这个时期,孩童扒手其实是一类非常常见的‘工具’。
“如今随着工业发展,伦敦每年都有很多孩童成为孤儿流浪,这就也让那些幼童扒手变得更难分辨了起来。”
汤姆逊看着小女孩消失的方向,面色感慨的摇了摇头:
“这些幼童扒手偷到的财务基本上都要上交给团伙首脑,自己实际上得不了太多东西。”
“像你和麦克斯韦给她的那袋食物,三四颗土豆加上等量的面包对吧...她能分到半块面包和一颗土豆都算多了。”
说完他长叹一声,拍了拍一脸‘城市套路深’的小麦,指着检查站道:
“好了,该到我们入城了,抓紧时间办正事吧。”
......
虽然剑桥大学所处的剑桥镇并不在伦敦城内,但伦敦却是前往剑桥镇必须经过的一座大城。
等穿过伦敦城北,距离剑桥镇的距离就只有60英里不到的一片坦途了。
因此汤姆逊才选择了今天入城。
同时他进入伦敦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
他准备在这里与徐云分别。
毕竟按照徐云此前的说法。
他从苏格兰的阿伯丁港下了床,准备前往伦敦拜访亲戚,然后谋求出路。
只可惜遇到了黑心车夫他被半路抛下,这才有了后续的故事。
眼下他们一行人途径伦敦,自然没有再带徐云前往剑桥大学的必要了。
十五分钟后。
汤姆逊一行人通过检查站,进入了伦敦市内。
“罗峰。”
入城后,汤姆逊朝周围看了一圈,对徐云问道:
“你的那位亲戚住在哪里?我和麦克斯韦送你过去吧。”
“知道了具体地址,今后我们也方便写信往来。”
徐云闻言假意思索了一番,说道:
“我记得是在....伊斯林顿区的贝西姆街13号。”
“贝西姆街?”
汤姆逊微微一愣,眼睛立马瞪大了少于,随后说道:
“罗峰,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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