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罚上进行改革,强调严刑峻法,着手惩治不法官吏和豪强。一些地位很高的、腐朽贪污的官员都相继被诛杀。大司农田延年在尊立汉宣帝时,作用非凡,就连他也因为贪污而被告发。刘询震怒,田延年有功,并且一直被刘询引为重臣。这次他犯罪,正值宣帝改革刑罚之际,万万不能够因他一人而耽误了国家大事,虽然朝中大臣多为他说情,认为“春秋之义,以功覆过”,但刘询最终没有同意,派使者“召田延年诣廷尉”受审,拟以重罚于田延年,田延年无奈之下畏罪自杀。
刘询不仅以执法严明著称,还以为政宽简闻名。他认为,对待官员的贪赃枉法行为,必须要施以严惩,然而对于平民百姓的治理,则需要一些善于明断同时又有宽大胸怀的官员,他们在定罪量刑之时,往往可以在怀着同情心的情况下,让百姓切实地得到利益。因此,宣帝在任用地方官吏时,除启用了一些精明能干的能吏去严厉镇压不法豪强外,大多数则是任用一批循吏去治理地方,从而改变了吏治苛严和破坏的现象,社会矛盾也得到了极大的缓和,政治局面亦得以稳定。
其实在刘询入宫之前因为一次诬陷而被告盗窃送入大牢之中,幸好他妻子许平君的父亲是当地的官员,在他的斡旋下,刘询才得以逃脱责罚。但是,前人之事、后人之师,刘询对于朝廷官吏不分青红皂白、经常判出冤假错案的做法,深恶痛绝。
在他掌握国家大权之后,提出要坚决废除苛法,平理冤狱。刘询亲政后不久,还亲自参加了一些案件的审理。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刘询在朝廷增加了四名专掌刑狱的评审和复核的廷尉平一官,并设置了治御史以审核廷尉量刑轻重。次年,刘询接着又下诏,废除了首匿连坐法,并下令赦免因上书触犯他名讳的人。
五凤四年(公元前54年),他派二十四人到全国各地巡查,平理冤狱,检举滥用刑罚的官员。除此以外,刘询还先后十次下令,大赦天下。一时之间,天下人人对刘询的所作所为感恩戴德。
昭帝也曾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只是,对于盐、铁,依然没有进行彻底的改革。宣帝亲政后,加大了改革力度。他在地节四年(公元前66年)九月下诏道:“吏或营私烦扰,不顾厥咎,朕甚闵(悯)之。盐,民之食,而贾咸贵,众庶重困,其减天下盐贾。”
由此可见,工商官营政策在昭帝时期仍然存在部分施行,经过宣帝的大力整顿,这些政策的一些弊端,如官吏徇私枉法和贪污腐败等问题,在一定时期内得到了有效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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