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开来说道:“他们提出既然是合作开发,那么发明专利和知识产权,就应该属于共同成果,应该共享。”
“哈哈哈哈哈……”周至不由得捧腹大笑:“怎么样?我就说过不把产权问题敲死敲实,总会有觊觎之徒会前来找机会看能不能叼走一块肉,没说错吧?”
麦明川都不觉有些赧然:“这个问题得亏了是肘子你之前的提醒,要不然现在我们可就太被动了。”
软件知识产权认定和国际专利注册,这可是一个巨大的坑。
首先要送去注册专利的软件,本身就得符合一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比如ISO9000之类。
但是如果要达到这类标准,以目前国内刚刚起步的软件工程团队,哪怕是蜀大这样的单位编制,都达不到这样的要求。
而这本身又是工程管理的一部分内容,周至在开发之初就坚持要求引入,这个体系一引入,整个工程的研发成本一下子就翻倍了。
对于很多搞科研的人来说,这是非常铺张浪费的,和国家一贯主张的“好钢用到刀刃上”的抠抠搜搜研发方针,堪称背道而驰。
麦明川都曾经提出来过,所谓的ISO9000,其实就是先用文字和流程图将软件开发一遍,形成所谓的意向书,需求书,技术开发书,项目计划书等一系列的“工程文件”,然后再将这些东西翻译成代码,变成程序,最后变成软件产品。
这不是浪费吗?
周至则坚持认为是必要的,首先研发人员的素质水平本身就存在差异,有些人可以超额完成自己的任务,有些却一个任务可能需要多人参与,这就给管理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还有就是一个大型软件工程,可能包含几千几万个子程序,每个程序都有固定的编写小组和编写成员,你不能指望任何新加入的成员,或者将A组的程序交付给B组之后,他们还能够直接看代码就一下明白这程序干什么用的。
重新研究代码,带来的是人力和时间的浪费,而有了软件工程文件,这些麻烦就能够有效避免。
然后,最重要的一点,这些文件可以说明软件的研发动机,研发过程,和研发结果,能够证明这些软件内的子程序,是研发人员自身的创意,还是属于对同行的抄袭。
这些文件,是判定软件知识产权归属的重要证据。
而国际组织也只会根据这些文件,来作为专利批准的依据。
你仅仅提交一个软件的编译码,那是肯定通不过的,提供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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