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我的儿子将家里的某件物品送给了别人,那么这个赠与是否有效?”
李善长理所应当的道:“当然无效,这个家还轮不到他做主。”
如果不值钱送就送了,朋友往来这是正常的,不能斤斤计较。
如果是贵重物品,那肯定是要讨回来的,就算不讨回来也要狠狠的惩罚。
其他人也都是一样的看法。
陈景恪又问道:“那么,如果他将这样物品给卖了,又把所得的钱全花了,怎么办?”
“而他卖的那样东西,又恰恰是你最喜欢的,怎么办?”
众人不说话了,这事儿确实变复杂了。
而且陈景恪说的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
尤其是家里出了败家子,这种情况更严重。
陈景恪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那么我再问一个问题,女子嫁到夫家,在双方未离婚之前,她对这个的财产有无处置权?”
邱广安说道:“出嫁从夫,夫亡从子。”
陈景恪随口问道:“那要是无子呢?”
众人又不说话了,这种情况依然很常见,且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李善长想了想,说道:“若改嫁则地归宗族,若不改嫁则地归女子。”
“若女子收养有子女,当归收养子女继承。”
其他人也纷纷点头,这确实是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办法。
陈景恪不置可否,只是摊摊手说道:
“看,这就是律法的意义,无论好坏至少提供了一个处置的办法。”
“这还只是一点关于物权和继承权的问题,就存在如此多的空白。”
“契约的重要性,我不说大家也都懂。”
“在这方面大明律几乎没有做出太多的规范……”
“随着商业活动的频繁,合同诈骗也必将成为普遍存在的事情。”
“到时候契约精神被破坏,后果有多严重,大家可以自行想象。”
那必然是整个道德体系大滑坡,一想到这个后果,众人都忍不住心中发寒。
陈景恪最后补充道:“现在的大明律太粗糙了,很多问题不是不存在,而是被无视了。”
“完善律法势在必行,最好赶在问题爆发之前,就先一步把律法制定好。”
“而不是等到问题爆发了,再临时抱佛脚去处置。”
“而且,完善律法还可以打压宗族和士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