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驮马牵上,再去转转。”
大伙谁也不敢说陈凌是托大。
就换个方式说:“那让他们把玉彬送回去,野果子背回去,俺们跟你一块转转吧,人多力量大。”
“那也行。”
陈凌没有拒绝。
然后就去找驮马。
马这东西还是挺有灵性的,不用陈凌特意找,它自己就找过来了。
“富贵你这也是来诱狼的吧?俺看这马身上也有狼皮狼肉。”
“对,诱狼的。”
“怎么没让黑娃小金跟着?”
“跟着呢,我把它们放出去了,不然跟着我,招不来狼。”
“好家伙,还是你艺高人胆大,你这才是真的单枪匹马啊。”
“不仅胆子大,你这运气也好,怪不得都说你有大福气哩,一进山来就能找到狼,还能顺便把玉彬救下来,俺们吃了早饭进山,晃悠到现在也没看到狼。”
“……这可不是福气。”
陈凌听了连忙摆手:“这狼还是看到你们人多,就缩着不出来了,像我跟玉彬那样,一个人,它们不用说,自己就冒头了。”
狼的耐心比人都要强得远。
别说村里这些人才搜罗半天,就是搜罗十天半月,它们不想让你看到,就绝对不会露面。
“我上午到县里打电话问了个朋友,人家就说,咱们以前在山里碰到那些只被吸了血,没吃肉的野鸡子就是那些狼故意丢的。”
“啊?”
“什嘛?”
“这狼傻了?有肉不吃,在山里乱丢?”
陈大志眼睛差点瞪出来。
其余人也是一脸想不通。
这话要不是陈凌说出来的,换个人早就被骂瞎胡诌了。
只有王立献懂了陈凌的意思。
说:“富贵你是说这狼是在用那些野鸡划领地。”
“对,野兽之间撒尿拉屎,它们自己都能闻到味儿,咱们人可不行,这狼就是用看得见的东西,警告咱们呢。”
陈凌把那位朋友的猜测说了出来。
一边说一边走,陈凌还把驮马上的狼皮抖落开,把狼肉也又割了几道,让味道更好的散出去些。
走着走着,天上一道黑影闪过来。
就看到一只被啃吃了半边身子的麂子,散发着腥臭味被丢在几人跟前。
“好家伙,二秃子这是捡的啥,啥玩意儿吃剩下的?也没几块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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