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公然炫富”。
如此一来,赵志皋当然就开始了凑钱表演。他现实公开表示,说赵凤威那笔钱是按照对户部“指示精神”的理解所加征的——换句话说,户部有这样的“精神”,但并没有明说,赵凤威本着为国出力的原则,自行认定有必要加征,于是就加征了。
这样一来就有两点很重要:第一点是户部必须承认有这样的“精神”,否则你赵凤威就是“无端揣度上意”,不仅不具备正当性,还会被看做官迷心窍,受到各界嘲讽。
第二点是这笔钱必须尽快补上,可不能你说加征盐税是为了应付朝鲜作战开销,结果现在朝战结束,你这笔钱就悄咪咪自己吞了。
不过这里有个问题,赵凤威被弹劾了。他虽然不是京官,但运司是户部管辖,而大户部改革之后,户部的监察制度比以往更加严格,有明确规定说因为经济问题被弹劾的官员必须如京官遭到弹劾一般,在收到消息的第一时间闭门谢客——实际上就是自我停职。
因此,现在赵凤威理论上应该已经自我停职了,那么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如果这笔银子赵凤威已经在弹劾之前发往京师户部,那也还罢了,只要继续等银子送到就行。但如果当时赵凤威还没有发出这笔银子,那就只能等户部派员去淮安查账并清点银库。
这是合理合法的程序,但花费的时间未免太长。户部派人去淮安,往返之间的旅程再加上查账本身就很耗时,前前后后搞不好半年都过去了。
朝廷对于这种流程的麻烦也心知肚明,于是便有了一些通融的办法,如赵志皋这种填窟窿的法子就是其中之一。当然,事实上这种法子是高务实故意搞出来的,是作为大户部改革之后,特别给予某些人自救的一种办法。
这就和高务实的习惯有关了。他一个前世学法律的人,当然知道法律不应该有网开一面之说,但现实情况不能无视,如今只能法律归法律,政治归政治。
大明朝可不是什么法治社会,它是人治社会,这是一切改革之前必须承认的基本事实。
理想主义不能脱离现实情况,如果大户部改革之后没有高务实做出的这种通融之法,那么现在户部的监察制度比以前严格了十倍,抓出来的人搞不好真是成千上万。
之前就说过,大明的官员其实不算多,典型的皇权不下县,一个县甚至只有三个正式的官员。这如果全部一棍子打死,但凡户部抓到有经济问题的都按照大明律来处置,没准朝廷行政体系都要瘫痪掉。
面对这样的现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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