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和最后的决断者,尽量在几大阶层的矛盾之中找到最大公约数,达成各利益集团的互相妥协。
这并非梦中呓语,而是具备可行性的。
可能有人会说,这几方说是几大阶层,但其实人数相差很大,手中的力量也不对等,其中一些还可能很难找出具备代表性的人物参与上层政治,如何能坐下来谈?
其实不然。后世就有比较成熟的办法可以参考,比如“工”就可以搞一个全国工业协会,“农”可以搞全国农业协会,“商”可以搞全国商业协会,“学”可以搞全国学校协会,“兵”可以……呃,“兵”比较特殊,就不能搞协会了,这支力量得由高家直接掌握。
搞出各个阶层的全国协会,再搞一套制度让他们在其内部进行推选或者票选,最终选出一批代表他们利益的人参与上面所说的平台,这不就成了吗?至于这些全国协会一任几年之类,那都是细枝末节的小事了,综合考虑当时的现实情况来定就行。
接下来是力量大小问题,一般来看肯定是“兵”最具备威胁性,毕竟谁都扛不住它的暴走。再加上它是必须由高家直接掌握的基本盘,所以它的基本利益肯定能得到保障。
“兵”就是军队,军队的利益能够得到基本保障,那就意味着国家统治的暴力基础不会动摇,至少不会出现原历史上明末那种情况。
明末原本是什么情况?只说军队这一块:各地军队先是大幅度减薪,然后大范围欠饷,并且不是欠一点点,是大规模、长期化的欠饷。
举个例子,由于起始于万历四十六年的辽饷加派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明朝的内忧外患,而天启七年魏太监贪墨军饷造成的欠饷百万更是无法弥补。因此到了崇祯时,这位圣君为了解决财政危机,采取了两个办法:一,裁减普通士兵的军饷;二,向平民百姓加派。
崇祯朝的加派,主要是辽饷加派和追加剿饷、练饷。这里因为篇幅有限,暂且略过。重点说下崇祯如何将百万朱明皇族造成的财政危机转嫁给普通士兵。自崇祯元年起,崇祯就下旨裁减各边军军饷。
比如:东江饷定额由100万两裁成24万两,引发毛文龙两犯登来;蓟、密、永三协裁汰新军,引发崇祯二年三月蓟军哗变,这是崇祯上台后第二次蓟州兵变;关宁锦登津岁费由600余万裁减为480万,这一处由于袁崇焕处置得当,加上辽东军的军饷基本盘比较大,没有发生第二次兵变,算是万幸。
只以蓟密永三协汰兵裁饷事件来举例吧。当时由于钱粮紧张,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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