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其结果就是农民流亡,生产荒废,庞大的军队没有饷粮,最终是农民反抗,军队叛变,王朝崩溃。
原历史上明末导致王朝崩溃的直接原因,便是由辽东战事问题一次又一次地加派赋役,裁撤西边的军事开支,结果遣散的军队与农民起义军结合,迫使明朝不得不两面作战,最终导致统治崩溃,二百七十七年的帝国崩于一旦。
从王朝的统治讲,它需要有一支庞大的军队,但又养不起他们;需要一支有战斗力的军队,又害怕兵将相习,出现尾大不掉的局面。因是故,它要分割兵将之间的关系,但这又势必丧失军队的战斗力;
它需要一支守卫宫廷的可信可托的警卫部队,但又怕这支部队突然把枪口对着自己,使自己处于措手不及的状态。对拿着枪守卫自己的人,往往也提心吊胆地多加猜疑,一有风吹草动,往往凄怆地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
于谦被杀,就是这个道理。
于谦忠于景泰帝,而又掌握着守卫京师的军队,所以英宗复辟以后,英宗身边因策划并参预这场宫廷政变而当权的宦官就非杀他不可——没什么别的原因,就因为他兵将相习,能调动得了军队。
要知道,景泰帝说是说当时已经病重,但毕竟是他们复辟以后才不明不白地去世的。可是,毕竟是景泰帝和于谦在危急时刻保卫了京师,保卫了大明朝安渡危机,而他们却如此对待病危的景泰帝,如此残忍地立即杀死于谦。
为了夺取国家权力,人就是如此残酷无情。
这类事例中国历史上不少,唐朝的永贞事变是如此,唐宪宗的暴崩也是如此。
历朝历代关于军兵制度的设计,都徘徊在这几对他们无法克服的矛盾之中。理解了这几对矛盾,那么对历史上各个王朝对军兵制度的设计,及其实践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矛盾现象,可以比较容易理解。
这许多设计看来都是为了保持一支常备不懈的军队,而这些兵将不相习,被养起来的长期没有经过战争历练的军队,一旦面临战争就可能会迅速地瓦解崩溃。
卫所制度的设计,实际上是只能起销兵的作用,这一点明、清两代的历史都可以得到见证。不过高务实依然要在朝鲜设立卫所,目的就不那么单纯了。
这里就该转头说下总兵制度了。
洪武时期,若有征讨,则派遣公侯伯及三等直属都督担任总兵,奔赴沙场。在当时有六总兵,分别为:云南、大同、广西、辽东、宣府、甘肃。这些军政设置表明,镇守总官兵已由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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